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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洲萤火虫公园涉嫌4项违法 合同手续均为假造


来源:红网

长沙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志愿者在萤火虫主题公园门口举牌抗议。 视频截图 潇湘晨报8月12日讯8月11日,长沙市林业局印发调查通报,称萤火虫主题公园当事人涉嫌多项违法行为。由林业局森保站和林业综合执法支

长沙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志愿者在萤火虫主题公园门口举牌抗议。 视频截图

潇湘晨报8月12日讯8月11日,长沙市林业局印发调查通报,称萤火虫主题公园当事人涉嫌多项违法行为。由林业局森保站和林业综合执法支队组成的调查组,正在对举办方资质及萤火虫来源展开进一步调查取证。

调查组:举办方无法提供合法手续

萤火虫主题公园由武汉八二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举办。8月7日晚,一封题为《我不去萤火虫坟墓》的公开信在网上传开,公开信的作者是长沙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这封公开信说,萤火虫主题公园涉嫌非法捕捉野生动物、破坏生态平衡、造成外来物种入侵。随后,由长沙市林业局森保站和长沙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组成调查组,对所涉及到的问题逐个调查。

长沙市林业局森保站站长宋平介绍,调查组依法查验了相关手续,发现举办方无法提供《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野生动物运输证明》等相关手续,涉嫌违法猎捕、收购、经营、利用野生动物。随后,调查组依法要求举办方停办,并将其立案调查。

养育中心:购销合同及公章纯属伪造

针对萤火虫来源问题,举办方此前出示了《购销合同》,证明其萤火虫来自养殖场。合同中,甲方为武汉八二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乙方为湘潭市雨湖区爱琴海萤火虫养育培训中心。这份合同包括购买由乙方培训养殖的萤火虫规格、数量和价格,甲方购买的物种款总金额等内容。

8月11日,潇湘晨报记者拨通了湘潭市雨湖区爱琴海萤火虫养育培训中心法人代表刘韦成的电话。

刘韦成说,他们没有与武汉八二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任何关于萤火虫方面的购销合同,这份合同以及合同上的公章完全是伪造的,是一起侵权行为。

刘韦成说,公司将武汉八二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严重侵权行为向派出所报了案,已被受理,目前正进一步调查和取证。

涉嫌四项违法,正进一步调查

萤火虫主题公园当事人,究竟违法了哪些法律条文呢?长沙市林业局森保站站长宋平对照国家和湖南省两部野生动物保护条例逐一作了分析。

“举办方不能提供完整的相关证件,涉嫌四项违法,将由执法或公安立案进行查处。”宋平说,当事人武汉八二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人桂博林现已经离开了长沙。现在这个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之中。

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省内运输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由起运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运输证明;运输出省的,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核发运输证明。

问题:举办方提供不了林业部门开具的随货同行的运输证明,涉嫌非法运输携带野生动物。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经营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经核准登记经营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核定的年度经营利用限额指标内,从事经营利用活动。

问题:经核实举办方没有到省林业厅办理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经营许可,涉嫌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未取得狩猎证或者未按照狩猎证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

问题:举办方提供不了供货方驯养繁殖许可证,供货方涉嫌非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从国外或者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野生动物进行驯养繁殖的,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其逃至野外;需要将其放生于野外的,放生单位应当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科研机构进行科学论证后,报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擅自将引进的野生动物放生于野外或者因管理不当使其逃至野外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捕回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问题:经核实举办方没有经省林业厅指定科研机构论证。

[责任编辑:周凌峰]

标签:萤火虫 违法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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