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湘乡一村民无手续砍伐自留山林木 被提起公诉


来源:湘潭在线

湘潭在线8月25日讯(湘潭日报记者 冯叶)湘乡市壶天镇的刘某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砍伐自留山林木,结果被警方抓捕。8月21日,湘乡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滥伐林木罪对刘某提起公诉。 2013年7月,为

湘潭在线8月25日讯(湘潭日报记者 冯叶)湘乡市壶天镇的刘某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砍伐自留山林木,结果被警方抓捕。8月21日,湘乡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滥伐林木罪对刘某提起公诉。

2013年7月,为给儿子提供农改所需的枕木,刘某雇了4人在自家和亲家的自留山上砍了4天的林木,共砍伐9亩林地,主要是马尾松,以及少量杉木及杂树。刘某砍伐后,将林木锯成了131根枕木,送到了儿子在郴州的工地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许可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数量较大的,构成滥伐林木罪。根据《森林法》的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10至20立方米就构成犯罪,经湘乡市林业调查设计队鉴定,刘某砍伐林木蓄积已达41.8立方米,早已大大超过立案的标准了。

检察官提醒,森林是属于国家的自然资源,未经许可滥伐林木,是一种破坏国家林业资源的犯罪行为,望广大农民朋友,多学习法律知识,树立爱林护林的意识,切莫因自己“无知”而触犯法律。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周凌峰]

标签:林木 湘乡一村民 提起公诉

人参与 评论

新闻图片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