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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正品”的假货 网店卖冒牌内衣被判赔3万


来源:华声在线

■漫画/王珏 核心提示 在网上开品牌“专柜内衣”网店,还保证100%正品,内衣也支持电话验货……结果该店主被内衣公司以卖假货侵权为由告上了法庭,判赔3万元。比较戏剧的一幕是,拨打该店卖出的内衣上的防

■漫画/王珏

核心提示

在网上开品牌“专柜内衣”网店,还保证100%正品,内衣也支持电话验货……结果该店主被内衣公司以卖假货侵权为由告上了法庭,判赔3万元。比较戏剧的一幕是,拨打该店卖出的内衣上的防伪电话,查询到内衣是正品,但通过扫码查询后却发现,该条码对应的商品几年前就已卖出。

“100%正品假一罚十”、“支持电话查询验货”标榜这样的网络店铺不少人都见过,但是这样就能保证正品吗?永州一淘宝网店卖品牌内衣,被该品牌所属公司告上法庭,一同被告的还有淘宝网。

18日上午,该案在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内衣公司一方现场验证内衣真假,法院最终判决淘宝卖家刘倩赔偿内衣公司3万元,而淘宝网已尽到相关责任,不用担责。

【一审】内衣公司状告淘宝网和店主

100%正品内衣,比专柜便宜,支持电话验货,卖家甚至还列出了电话验货方式,这样的正品内衣会不会让你心动?2011年,刘倩在淘宝上开了一家号称“专柜内衣”的品牌店,并在商品名中标注了品牌名称:“莱特妮丝”、“lightness”。

这一做法很快引起了商标所有人深圳市莱特妮丝服饰有限公司的注意,该公司认为他们是商标的合法使用权人,而刘倩卖假货的行为侵犯他们的权利。

2012年,莱特妮丝公司向淘宝网进行了投诉,几天后,淘宝网删除了该产品的网上链接。随后,公司向刘倩发出律师函,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但没有得到回应。

莱特妮丝公司认为刘倩明知卖假货已侵权,还在淘宝店继续售卖,而淘宝网作为网络营运商,明知刘倩行为会侵权,仍为她提供销售平台,构成了共同侵权,遂将淘宝网和刘倩告上法庭,索赔10万元。

“假货”竟是“正品”,公司败诉

上诉期间,莱特妮丝公司通过公证在刘倩的网店购买了一件内衣。

在一审庭审现场,面对莱特妮丝公司针对刘倩卖假货的指控,被告淘宝网当场拆开了莱特妮丝公司在刘倩店铺购买的那件内衣,并现场拨打了其商标上的防伪电话。查询结果显示该内衣竟然是正品。

2013年6月4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莱特妮丝公司败诉。莱特妮丝公司不服判决,上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审】

扫码查询:该商品早已销出

8月18日上午,该案在省高院二审开庭,莱特妮丝公司与淘宝网均由代理律师到场,尽管法院多方传唤,刘倩与一审时一样没有现身。

庭审中,莱特妮丝公司认为,尽管一审时电话防伪认证买下的内衣是正品,但该公司的其它防伪方式能证明此件内衣为假冒产品。其代理律师现场通过扫码机器对买来的那件内衣进行扫码查询。结果显示,该商品与公司内部网站对应的内衣信息不匹配,并且该条码对应的唯一商品早在几年前就已经销出。而淘宝网在删除产品链接后,没有对网店采取其它处罚措施,导致该店继续销售侵权产品,应该担责。

淘宝网代理律师认为,淘宝网对刘倩进行了实名认证,并制定了在其网站上买卖物品的服务协议,且淘宝网在接到投诉后删除了相关链接,在对方起诉后对网店也进行了处理,该网店现已不存在,淘宝网已尽到了相关义务。

法院:店主赔3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倩所卖内衣为假冒产品。刘倩经法院公告送达,并未参加诉讼,也没提供产品的进货来源,法院认定刘倩的行为构成侵权。根据刘倩网店30天内销售18件内衣的数据,以及店铺两年的经营时间及规模,法院确定刘倩赔偿3万元。

另一方面,淘宝公司作为网络提供平台,不参与销售,不存在直接侵权行为,其及时删除链接及对网店处理,尽到了合理义务,不存在共同侵权。

■记者 虢灿 通讯员 文闻

法官释疑

为何淘宝网不用担责

本案主审法官,省高院民三庭副庭长陈小珍介绍,在此案中,淘宝网不存在侵权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第一,淘宝网通过支付宝对卖家进行了实名认证,并在淘宝规则中明确规定了包括假冒商标等行为是违规的,尽到了对卖家身份审查的义务。

第二,淘宝网所尽到的义务,与莱特妮丝公司维权的方式和程度是匹配和适应的。莱特妮丝公司仅对其中一件商品的链接进行了投诉,淘宝网接到投诉4天后删除了该商品链接;在莱特妮丝公司起诉后,又对刘倩的店铺进行了处理,尽到了义务。

对于莱特妮丝公司提到的事前对商品审查的义务,陈小珍特别提出,如果是对店铺收取了一定费用的电子商务提供商,这个审查是必须的,对商城的审查义务要求更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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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秋霞]

标签:内衣 正品 假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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