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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正被诉侵权提管辖异议望将案件移送湖南审理


来源: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7月15日讯 (记者 黄洁)因认为电视剧《宫锁连城》涉嫌抄袭自己的作品《梅花烙》,陈喆(笔名琼瑶)将余征(笔名于正)等5被告诉至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余征等4被告提出管辖异议申请。记者今天从北

本报北京7月15日讯 (记者 黄洁)因认为电视剧《宫锁连城》涉嫌抄袭自己的作品《梅花烙》,陈喆(笔名琼瑶)将余征(笔名于正)等5被告诉至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余征等4被告提出管辖异议申请。记者今天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驳回了余征等人的申请。

原告陈喆起诉称,其在1992至1993年间创作完成了文字作品《梅花烙》,自始完整、独立享有原作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改编权、摄制权等)。2012年至2013年间,被告余征未经原告许可,擅自采用原作核心独创情节,改编创作电视剧本,并联合出品方共同摄制电视连续剧《宫锁连城》,侵犯了原告著作权。

在案件审理期间,余征等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希望将案件移送至浙江、湖南等地审理。北京市三中院经审理认为,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出品单位之一的万达影视公司,其住所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在北京市三中院辖区内,因此,北京市三中院对此案具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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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秋霞]

标签:案件 异议 于正被诉侵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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