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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年增1.6亿元低保金惠及24.4万人 七成以上投入农村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

经测算,城乡低保提标后,全市2014年需新增低保支出16378万元,其中城市低保新增4292万元、农村低保新增12086万元,新增低保金支出七成以上投入农村。经测算,城乡低保提标后,今年10月~12月全市需新增支出4095万元;2014年需新增支出16378万元,其中城市低保新增支出4292万元,农村低保新增支出12086万元,新增低保金支出七成以上投入农村。

制图/戴莹芳

“每个月增加100元,跟长沙城区一个标准,这真是太好了!”昨日,长沙县低保户谭映红一家在得知低保提标的消息后,惊喜万分。目前他们家每个月低保金加起来为825元,提标后将达到1100多元,增幅高达300元。据悉,此次低保提标,长沙县涨幅最大,城乡低保标准首次和市辖区城乡低保标准一致,其中城市低保标准每月达到450元,农村低保标准达到340元。

经测算,城乡低保提标后,全市2014年需新增低保支出16378万元,其中城市低保新增4292万元、农村低保新增12086万元,新增低保金支出七成以上投入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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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

低保金增加解决她家大问题

低保金再次提高,对低保户们来说无疑是一大喜讯。

对谭映红一家来说,每个月新增300元收入,意义更是不同一般。打算怎么用?“买点肉蛋,给他们改善一下生活,另外还可以让映红每个月去做一次针灸康复治疗。”婆婆雷娭毑说,两年前,儿媳妇因脑溢血导致中风,半身瘫痪,孙女在读高中寄宿,身患糖尿病的儿子为了养家早出晚归,照顾谭映红的重任则落在了70多岁的她身上。“做针灸康复80元一次,还是有点效果。但是映红每个月吃药都要好几百元,我们只好放弃做康复治疗。这次增加了低保收入,我打算还是让她去做。”雷娭毑说,低保金增加帮助儿子一家解决了大问题。

据悉,长沙县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80-130元不等。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长沙市将按照中央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的要求,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的差距。此次长沙县大幅提标,是继2012年1月望城区与长沙主城区低保标准同步后,推进全市社会救助城乡一体的又一重大进程。

数据

全市年新增低保支出1.6亿元

此次提标从2013年10月1日起执行,今年10月、11月的提标资金予以补发。今年10月底、11月期间因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已经退出低保保障的对象,仍能领到所享受月份的提标低保金。如果低保存折已经销户,可到所在社区办理手续后去银行补办低保存折。

据市民政局局长曹再兴介绍,这次低保提标,是长沙市自2010年以来连续四年提标,也是农村低保建制9年来提高幅度最大的一次。提标后的低保金将通过金融机构按月发放到低保对象个人存折,切实保障好全市24.4万名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截至2013年11月,长沙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3.6万户6.8万人,占全市非农业人口总数的2.8%;农村低保对象9.6万户17.6万人(其中农村“三无”人员3.5万户3.7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总数的4.2%。此次低保提标,全市将有24.4万人受益。经测算,城乡低保提标后,今年10月~12月全市需新增支出4095万元;2014年需新增支出16378万元,其中城市低保新增支出4292万元,农村低保新增支出12086万元,新增低保金支出七成以上投入农村。

申报

认定低保要看其家庭财产

家庭财产将作为低保认定的基本条件、对低保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防止出现“关系保”“人情保”……11月16日起,《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13〕25号)(以下简称新规)正式实施,进一步完善了低保对象认定条件和机制,规范操作程序,建立监管机制规定。

新规规定,将在考虑家庭收入的基础上,增加家庭财产作为低保认定的基本条件,明确不符合保障标准的家庭财产条件。“以前在确定是否符合低保条件时,只看该家庭的收入是否低于低保标准,今后家庭财产也将作为低保认定的基本条件。”曹再兴表示,“以前的核实是部分核实,现在只要是申请低保,包括房子、车子等都要进行财产核实。”而在计算收入的同时,也会综合考虑申请人家庭基本生活支出以外的其他因病、就学等非生活性固定支出,在确定保障金时据实在限额内予以剔除。

曹再兴表示,市民政局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的管理,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救助制度。今后长沙市低保的管理将更加规范更加严格,申请低保的对象100%需要通过居民家庭收入核对,100%需要街道(乡镇)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入户调查,100%需要通过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救助结果和救助金额100%予以公开接受监督,做到低保审核审批全流程公开,实现阳光救助、公平保障。

监管

对“骗保”行为将严厉处罚

根据新规,要求建立健全低保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杜绝“优亲厚友”现象发生。申请低保时,申请人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社区)两委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要如实申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社区)两委成员的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单独备案登记。

同时明确,对骗取低保待遇人员要加大追究的力度,除取消低保待遇、追回骗取的低保金外,还要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扰乱办公秩序、无理取闹,采用威胁、谩骂、侮辱、伤害等暴力手段强行索要救助待遇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骗保对象,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将有关信息记入征信系统。

长沙市城乡低保咨询、监督电话

单位           电话

长沙市社会救助局     88665460

芙蓉区社会救助局     84683232

天心区社会救助局     85899131

岳麓区社会救助局     88999226

开福区社会救助局     84399112

雨花区社会救助局     85535694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88995559

望城区社会救助局     88085907

长沙县社会救助局     84012179

浏阳市社会救助局     83601012

宁乡县社会救助局     8783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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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城乡低保标准变动情况

一、城市低保标准

1997年1月1日实施,城市低保标准为120元,四县(市)未实施。

1998年7月,五区提高到130元,四县(市)为100元。

1999年7月,五区提高到170元,四县(市)提高到130元。

2000年9月,五区提高到180元,四县(市)仍为130元。

2004年4月,五区提高到200元,四县(市)提高到150元。

2006年7月,五区提高到220元,四县(市)提高到170元。

2008年1月,五区提高到270元,四县(市)提高到220元。

2010年10月,五区提高到320元,四县(市)提高到270元。

2011年7月,五区提高到350元,四县(市)提高到300元。

2012年1月,六区提高到400元,三县(市)提高到350元。

2013年10月,六区和长沙县提高到450元,浏阳、宁乡提高到400元。

二、农村低保标准

2005年1月实施,五区农村低保标准为100元,四县市为70元。

2007年4月,五区提高到130元,四县(市)提高到100元。

2008年1月,五区提高到160元,四县(市)提高到130元。

2010年10月,五区提高到230元,四县(市)提高到150元。

2011年7月,五区提高到260元,四县(市)提高到180元。

2012年1月,六区提高到290元,三县(市)提高到210元。

2013年10月,六区和长沙县提高到340元,浏阳、宁乡提高到2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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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秋霞]

标签:农村低保 长沙城区 低保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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