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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明年底基本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


来源:三湘都市报

17日上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徐守盛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精神,研究审议有关改革方案。他强调,全省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有改革自觉和

17日上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徐守盛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精神,研究审议有关改革方案。他强调,全省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有改革自觉和责任担当,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切实提高改革精确精准性,限期按质按量完成省委省政府决策的改革事项。省委副书记、省长、领导小组副组长杜家毫出席。

省委副书记、领导小组副组长孙金龙,省领导李微微、陈肇雄、许又声、易炼红、张文雄、傅奎、黄跃进、黄兰香、谢勇、李友志、张剑飞、戴道晋、蔡振红、武吉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出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省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湖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听取了全省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是公务员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程序,探索建立职级能升能降的制度机制。

会议指出,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关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按时按量完成职责整合和登记机构整合等任务。

■记者肖德军通讯员彭小云

方案解读

据了解,《湖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目标步骤、职责整合、流程设计、数据平台、法规建设等方面科学规划了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实施工作内容。

【目标】 分三步走到2020年底覆盖全省城乡

《方案》提出,到今年底基本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明年基本实现统一登记发证,到2017年初步建成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到202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制机制和管理制度。

【职责】 国土部门为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

《方案》明确将各级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等登记职责整合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为本地区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承担统一登记职责。要理顺登记与其他行政职责的关系。各地在职责整合中要确保不动产登记职责的完整性,将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不动产登记职责完整地统一到不动产登记机构,严禁随意拆分。

厘清登记与审批、监管等行政职责的边界,对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行政审批或许可的,仍由各职能部门承担审批、许可职责,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凭相关部门出具的审批或许可文件,依法审核登记;对不涉及审批、许可职责,又与登记紧密相关、无法分割的事项,应按照政事分开、便民高效要求将其整合至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平台,实行一站式服务。

【流程】 全省统一设计优化业务流程

《方案》提出由省统一开发登记信息系统,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后用于统一登记发证。省国土资源厅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优化不动产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归档等各环节的职责要求、岗位设置、业务流程等,形成符合我省实际的统一登记模式、工作流程和技术规范。在过渡期内,不动产登记机构仍然按照原有登记类型、审核要求、证书式样等开展登记业务,确保不断档,不延误。

【平台】 加快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

《方案》强调要加强不动产基础数据采集。加快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基础数据建设工程,省政府安排专项,支持大比例尺正射影像图、数字线划图等基础图件的制作,加快城镇地籍调查和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地籍调查,提高不动产登记的基础数据支撑能力。统一不动产登记地理坐标系,从2016年开始,全面实施2000大地坐标系。同时加快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建立统一登记应用平台。

【机构】 纳入本地政府机构改革统筹考虑

《方案》提出要加强不动产登记地方立法,制定出台不动产登记实施办法。省国土资源厅要会同省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全面梳理我省现有各类不动产登记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出符合省情的“立、改、废”的意见和建议。此外,《方案》强调市县人民政府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纳入本地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中统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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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方略]

标签:不动产统一登记 湖南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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