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官员称争取早日完成预算法修改
2014年01月22日 13:38
来源:财新网
作者:王长勇
财政部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有关部门继续做好预算法修改工作;她说,将视改革的进展情况,适时启动增值税等单行税法的立法工作,逐步将相关税收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提高税收立法的级次。
财政部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有关部门继续做好预算法修改工作;按照税收法定的原则,继续配合全国人大积极推进税收法制建设
【财新网】(记者 王长勇)推动环境保护税法立法,早日完成预算法修改,“十二五”内完成营改增改革,适时启动增值税立法,改革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官网1月21日发布财政部部长助理刘红薇的文章称,未来五年将“加快财税立法步伐”。
刘红薇表示,一方面要及时把改革中成功的经验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对现有法律中不适应改革开放和现实生活需要的规定作出修改,为改革提供可靠的法制保障;另一方面也要注意为深化改革留下空间。
按照本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财政部将在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和创新财政制度、体制和机制的同时,进一步加快财税立法步伐。刘红薇的署名文章去年末首发于财政部主管杂志。
“首先,(财政部)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有关部门继续做好预算法修改工作,为以后的审议作充分的准备,争取早日完成这项立法任务,”刘红薇说,同时尽快推动修订预算法实施条例等配套制度的建设工作,以有利于预算法的有效实施。其次,按照税收法定的原则,继续配合全国人大积极推进税收法制建设。
修改预算法是十一届人大立法规划的重点项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和财政部共同起草。《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已于2012年6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
刘红薇称,目前,交通运输业及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改革已在全国范围内推开,财政部现正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推进邮电通信、铁路、运输等行业的营改增试点,力争在“十二五”内全面完成。
她说,将视改革的进展情况,适时启动增值税等单行税法的立法工作,逐步将相关税收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提高税收立法的级次。
刘红薇透露,由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起草的环境保护税法(送审稿),已于2013年3月正式上报国务院。财政部将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做好环境保护税立法有关工作,并推动制定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作为配套法规制度。
此外,财政部将按照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有关要求,抓紧研究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若干重点难点问题,待条件成熟时进入立法程序。
她说,财政部还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草案)的立法工作;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法工委做好资产评估法的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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