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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基础 解读新《义务教育法》

2013年08月30日 07:48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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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火中永生!]:嘉宾:民办学校适用《义务教育法》吗?是否出台《非义务教育法》?

[李连宁]:新的《义务教育法》强调了义务教育的政府责任,似乎给人一种错觉,义务教育就完全由政府来承担,民办教育就失去了发展义务教育的机会。但实际上,国家对民办教育来发展义务教育仍然是允许和鼓励的。只是由于民办学校的一些管理和民办学校的发展,在《民办教育促进法》已经做了全面的规定,所以在新的《义务教育法》中没有对民办教育机构实施义务教育的问题做出详细的规定。但是,不等于把民办教育排除在实施义务教育之外。各级政府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来规范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似乎没有必要出台《非义务教育法》。除了《义务教育法》以外还有涉及到全面教育制度的《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这些法律所规范的教育都是属于非义务教育性质的。

[mztyhao:]:嘉宾,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过程能否给我们说说?有没有广泛征求民众的意见?

[信春鹰]:这次《义务教育法》的修订,广泛争取了民众的意见,它的工作过程大体上是这样子的。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有600名代表强烈要求修订《义务教育法》。2004年和2005年每年都有几十件议案涉及《义务教育法》的修订,签名的代表都是在700人左右。民众对于《义务教育法》的修订也提出了很多的要求,基于这样的一个民意基础,2003年6月十届人大常委会启动了修订《义务教育法》的工作程序。《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首先是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的,之后通过的国务院常委会议的审议,提交到人大常委会,草案到人大常委会之后,相关的专门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法律委员会都分别作了大量的调查和研究工作。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审议《义务教育法》草案的过程中,先后到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70多个市、县调研,考察了200多所义务学校,召开了100多次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非常慎重,法制工作委员会和法律委员会也组织了多次的调研工作,我本人就去了陕西、甘肃两省,看了多所学校,既有城市里的学校,也有偏僻的农村学校,对于《义务教育法》要解决的问题,有了一些感性认识。应该说现在通过的《义务教育法》是有非常好的群众基础,尽量的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

[独孤求道:]:信老师您好!您认为原来的《义教法》到底执行的怎么样?新修订的此法在执法质量上会不会重蹈覆辙??

[信春鹰]: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一部法律不管它怎么完备,如果不能得到实施,都是一纸空文。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在保障本法实施方面,作了非常明确和具体的规定,表现在法律责任一章,相信按照这样的规定,《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是有保障的。人大也会继续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责。

[hpty]:嘉宾,新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学校不得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但是现实中,学生和家长都倾向于选择好学校,这个法律条文会遇到阻力。请问,有什么措施解决这个问题?

[李连宁]:您提这个问题确实具有很强的现实性,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形成它有一个历史的原因。在上个世纪50、60年代教育资源还严重匮乏的时候,国家采取了扶持一批重点学校的措施,“快出人才,出好人才”发挥了历史性的贡献。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教育部就已经明确不再划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但是长期形成的这样一种优质的教育资源,在人们的心目中仍然保持着。

而从现实情况来看,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在相当一段时间仍然存在着一定差距。另外,由于独生子女的原因家长普遍希望自己孩子能受到良好的教育,所以,家长选择好的学校是完全可以理解的。那么在新的《义务教育法》实施以后,从政府来说,并不是要把这个好的学校的办学条件拉下来,而是要下大力气均衡的分配教育资源,促进学校之间差距的缩小,采取撤并薄弱学校、把一些优秀教师、优秀校长调到普通学校去任职、任教,使学校之间差距过大的问题逐步解决。在过去的工作经验里有一种方式我也觉得很有效,即把一所好学校一分为二,这样采取一种细胞分裂的方式,一所好学校变成两所好学校,这种效果要比从好学校里抽出几个教师到其他的学校去效果更好。

总之要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确实有一定的难度。也需要有一定的时间。但是我相信只要我们不断的去创新,这个目的是一定能够达到的。

[烈火中永生!]:嘉宾:《民办教育促进法》与《义务教育法》有冲突怎么办?主次怎分?

[信春鹰]:关于《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义务教育法》的关系,《义务教育法》是义务教育的基本法律。《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关于民办义务教育的规定,是属于特别法的规定。《义务教育法》第62条明确规定“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依法办的民办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实行,《民办教育促进法》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这两个法律的关系是很清楚的。

[赤县农夫]:嘉宾:如何解释现在大学扩招了,为何高中教学任务出现比以前更重了?

[李连宁]:这个问题应该不太难解释。在大学扩招以前,人们的期望就是能够上大学就非常满足了。而扩招以后,上大学的机会增加了,而人们的期望值更高了,已经不满足“能够上大学”了,而是希望能够上好大学,甚至非清华、北大莫属。所以,大学虽然扩招了,而高中的教学压力一点没有减轻,这里面的一个核心的问题,就是大学的扩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竞争的压力,但是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而要确实把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减下来,关键还是要通过素质教育的实施,特别是高等学校招生办法的改革来实现。我说的意思,不光是考试的办法,而是整个评价的体系和招生制度的改革。

[信春鹰]:感谢大家在网上和我们一块儿讨论《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的问题,感谢大家对《义务教育法》实施的关心,谢谢大家。再见!

[李连宁]:作为一位全国人大代表,我希望能有更多的机会、更多像这样的机会与网友和选民来交流。并在我们的工作中更充分的体现人民的意愿和利益。谢谢,再见!

 

 

 
[责任编辑:黄秋霞] 标签:义务教育法 教育法制建设 教育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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