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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湖捞鱼就抓人还索要1000元 这个“巡护队”被查了


来源:潇湘晨报

记者从益阳南县公安局了解到,近日该局捣毁一非法殴打、拘禁、敲诈勒索当地群众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6 名。

原标题:下湖捞鱼就抓人还索要1000 元,这个养殖公司老板的“巡护队”终于被查了

潇湘晨报记者 陈诗娴 通讯员 罗新 实习生 毛红枚 王开慧 欧阳曼青

本报益阳讯11月26日,记者从益阳南县公安局了解到,近日该局捣毁一非法殴打、拘禁、敲诈勒索当地群众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6 名。

今年9 月1 日,南县公安局在开展扫黑除恶回头看中,接到茅草街多名群众举报,称沱江水产养殖公司老板胡某,于2004 年纠集社会闲散人员组成所谓的" 巡湖队",以没收、折断钓竿,殴打、伤害他人等手段阻止群众到沱江钓鱼,对沿河群众的人身及财产造成严重危害。

接到举报后,南县公安局立即向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汇报。9 月3 日,市局刑侦支队和南县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组成"0903" 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

受害者王某向公安机关反映,几年前,他在沱江洗澡,被这个所谓的" 巡湖队" 污蔑为偷鱼,向他索要2000 块。王某不愿意,这些黑社会就拿钢管、板砖殴打他,直至头破血流住进了医院。因害怕胡某等人的势力,他还一直不敢声张。接着,村民陈某又向专案组反映,两年前他在河中捞鱼,被这些人非法拘禁,敲诈了1000 元。经查,在2004 年1 月至2019 年9 月,犯罪嫌疑人胡某利用与南县三仙湖水库签订的合同,承包沱江白洋桥至茅草街下坝水产养殖的便利,纠集闲散人员组建所谓的" 巡湖队",对在河中钓鱼的周边群众,采取非法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违法手段,敲诈勒索钱财。

2011 年,胡某和他的所谓巡湖队员因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被南县人民法院判刑数年不等。刑满释放后,胡某不但不知悔改,反而变本加厉,继续纠集陈某林、赵某、唐某赛等人,多次殴打钓鱼人员,对他们敲诈勒索。

现查明,自2015 年7 月以来,以胡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共随意殴打、伤害他人12 人次,造成2 人轻伤,10 人轻微伤,共强拿硬要、损毁群众财物20 余次,价值6000 余元。此外,胡某承包三仙湖水库部分鱼塘后,将承包的鱼塘又转包给受害人张某旗、孟某建等人。2017 年,在得知政府的退养补偿政策只补偿实际承包人的消息后,胡某为获取非法利益,指使手下对张某旗、孟某建等人采取威胁、阻止运鱼等" 软暴力" 手段,以索要承包费的名义强行敲诈人民币21 万余元。

在掌握大量涉恶犯罪事实后,9 月20 日,专案组连夜出击,在湘潭将首犯胡某抓获,其余成员也相继落网。10 月29 日,经南县检察院批准,南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罪对胡某、陈某林、赵某、唐某赛、刘某等人执行逮捕。

[责任编辑:张桂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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