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摩托车闯红灯酿事故 不但自己负责治伤还得赔钱维修


来源:潇湘晨报

当天上午10 点48 分,徐加某驾驶车牌号为湘J1E9** 号摩托车,沿常德市武陵区常澧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与柳叶大道交汇处后左转驶入柳叶大道西沿线再由西向东行驶至与桃花源路交汇处,遇李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湘A051** 号小型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该处,由于徐加某驾驶机动车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也就是闯红灯通行,导致两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和徐加某倒地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原标题:常德一摩托车闯红灯酿事故,不但自己负责治伤还得赔钱维修

3 月8 日,潇湘晨报记者从常德交警直属一大队获悉,3 月6 日上午,在常德城区柳叶大道桃花源路口上演了惊险一幕。

视频中一名两轮摩托车驾驶人将马路当成自家的,不顾红灯信号的停止通行指示,竟然加速闯了过去,最终酿成悲剧发生。摩托车驾驶人徐加某不仅要自己负责治伤、修车,还要给被撞小车赔钱维修。

当天上午10 点48 分,徐加某驾驶车牌号为湘J1E9** 号摩托车,沿常德市武陵区常澧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与柳叶大道交汇处后左转驶入柳叶大道西沿线再由西向东行驶至与桃花源路交汇处,遇李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湘A051** 号小型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该处,由于徐加某驾驶机动车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也就是闯红灯通行,导致两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和徐加某倒地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民警赶到现场后,通过调阅路口监控和走访事故当事人后认定,两轮摩托车驾驶人徐加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是形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李某某无违法行为,不负事故责任。

交警提示:闯红灯十分危险,不仅是对自己生命财产不负责任,也会祸及他人。生命是宝贵的,交通法规是生命安全的" 保护伞",只有遵守交通法规,我们的生命安全才会得到保障。

[责任编辑:石凌炜]

  • 好文
  • 钦佩
  • 喜欢
  • 泪奔
  • 可爱
  • 思考

新闻图片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