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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兵专栏|宋代“高考”如何避免考官打人情分?这种阅卷方法现在还在用


来源:凤凰网湖南综合

密封加誊录,让科举评卷环节有效防止了考官打人情分的弊端。

编者按:

又到一年高考时。

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李兵教授,致力于研究“历史上的高考”——科举。

他从浩如烟海的档案中挖掘出了一个个鲜活的故事,唐伯虎涉嫌“买考题”,白居易考前遇“伯乐”,杜甫考不上进士的原因……严谨的考证,有趣的细节,勾勒出千年科举的历史长卷。

凤凰网湖南定期推出《李兵说·历史上的“高考”》系列,本文为第二期,讲述宋代“高考”阅卷制度。

编辑丨姜潇 谭丽平

导语:密封加誊录,让科举评卷环节有效地防止了阅卷时因辨认姓名和字迹而给考生打人情分的弊端,使寒士与官宦子弟站在同一跑道上“公平竞争”,来获取科举考试的录取名额,使“一切以程文为去留”的取舍原则有了制度上的保障。

密封试卷的规定始于哪个皇帝呢?

弥封后的乡试墨卷

宋太祖开宝九年(976)驾崩之后,他的弟弟赵光义即位,就是宋太宗。

糊名在宋代通常称为“弥封”,就是密封试卷,让阅卷的考官无法看到考生的姓名等信息,避免打人情分。五代后周时曾一度在礼部常科考试中采用糊名办法,但仅试行一次,没有形成制度。

到宋初,尽管在宋太祖朝已禁止因科场结成座主门生关系、禁止通榜和公荐法,并使殿试制度化,但还是没有杜绝请托之风,其中原因之一便是主考官能够清楚地知道试卷的主人。

为了杜绝此弊,必然要将糊名考试制度化。宋代科举糊名最早是从殿试开始的。

宋太宗淳化三年(992),参加省试的举子达17000余人。此前,有人击登闻鼓投诉科举评阅试卷不公。于是将作监丞莆田陈靖上疏,建议在科举考试中使用糊名的方法,得到宋太宗的采纳。

召集朝中的大臣商议以后,开始在殿试中使用糊名法,按试卷优劣来分等级,从此糊名成为殿试的定例。这为以后扩大糊名法实行的范围,逐步推行到各级常科考试中去,作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如何防止考官通过辨认考生笔迹打人情分呢?

乡试朱卷

考生试卷密封之后,虽然考官无法看到考生的姓名、籍贯等信息,但是还能通过辨认考生的笔迹或约定的暗记来给考生打人情分,徇私舞弊。

宋真宗景德四年(1007)规定,殿试结束之后,密封好的试卷上印上随机编排的考号,然后交给专门的人员誊录一遍,将誊录的副本,颁定《亲试进士条制》,规定“试卷,内臣收之,付编排官,去其卷首乡贯状,别以字号第之;付封弥官誊写校勘,用御书院印。”

这样,殿试誊录正式成为制度。誊录后盖上御书院印,是为了防止誊录者偷梁换柱,以示郑重。

大中祥符四年(1011),糊名法在省试中开始实行。到大中祥符八年(1015),又专门设立誊录院,由专职书吏誊抄试卷,从此省试也开始实行誊录。

密封加誊录,让科举评卷环节有效地防止了阅卷时因辨认姓名和字迹而给考生打人情分的弊端,使寒士与官宦子弟站在同一跑道上“公平竞争”,来获取科举考试的录取名额,使“一切以程文为去留”的取舍原则有了制度上的保障。

全面实行密封誊录制度是宋代科举走向完备的重要步骤,它使科举考试的公平性和客观性得到保障。因此,糊名誊录的实施,是科举制度迈向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举措,是科举制度逐渐完善的重要标志,也一直为后世科举所沿用。

有一次科举发榜后,真宗问左右官员,在及第人中“有知姓名者否?”得到的回答是:“人无知者,真所谓攫求寒畯也。”由此可见,密封誊录制度的实施,对于维护科举公正、公平的效果是相当明显的。

宋代人发明的哪一种阅卷方法我们现在还在用呢?

宋真宗

宋真宗时期,殿试成绩不是百分制,而是等级制,阅卷的考官需要给每份试卷打等第。具体的做法是:考生试卷密封誊录后,送给考官阅卷。在第一位考官评阅以后,在试卷上标一个等级,类似于我们现在打个分数,这相当于我们现在阅卷时的一评。

之后,他将试卷上这个评阅结果密封起来。试卷再交给第二个考官——复考官评阅,由他重新打个等第,这相当于二评。每份试卷二评后,再送给详定官,由他拆开一评考官的等第封条,对比二评考官所给等第的差别,他再根据试卷的情况,确定最后的等级,也就是最终的成绩,那么详定官就是三评。

一份试卷要经过三位考官的评阅,相当周密严谨。这种方法能够有效地防止对主观试题的评价出现大的误差。

我们现在的网上评卷系统的原理与双重定等是基本一致的。现在网上阅卷系统的工作原理是:首先,由工作人员将考生试卷扫描成图片格式,切割成若干小题;其次,图片通过网络随机发给相应题组的一名阅卷老师评阅,这是一评。一评老师给出分数之后,提交给系统,完成一评;再次,经过一评的试卷再由系统随机发给相应题组的另一名阅卷老师阅卷,这是二评。二评老师无法看到一评老师所给分数,他再给一个分数,然后提交给系统。

最后,阅卷系统自动比对一评、二评老师的分数,如果分差在设定分值之内,则取两个分数的平均分,作为最后得分。如果一评、二评分差超过了系统设定分值,试卷再发给题组长,即是三评,由题组长给一个最后的得分。因此网上阅卷系统的工作原理跟宋代的双重定等原理是基本相同的。

为什么秦桧想尽一切办法都没有让儿子和孙子考中状元呢?

秦桧

为了保证考试的公正性,防止考官徇私舞弊,自唐代起,就专门为主考官、科举考试有关人员之子弟、亲属等举办考试,被称为别头试、别试。

唐代并未形成制度,至宋太宗雍熙二年(985)省试令考官亲戚别试以后,宋代的别头试才逐渐固定下来。

宋代别试的对象不断扩大,规定凡是省试主考官、州郡发解官和地方长官的子弟、亲戚甚至门客等,省试、发解试时都要另派考官,实行别试,别头试的普遍实行,有助于裁抑官宦子弟,奖进寒士。

由于宋代规定现任官员也可以参加科举考试,他们的活动能量大,善于投机钻营,关系盘根错节,通过不正当竞争考上的可能性更大。

为此,宋代规定现任官员参加考试,不能与其他考生同场考试,只能参加专门为他们设立的“锁厅试”。为避免现任官员蜂拥而至,宋代还规定凡是应锁厅试不合格者,定为私罪,罚铜10斤,并永远不准再应举。

不仅如此,现任官员殿试时,再优秀也不能被录取为状元,最多只能被录取为第二名,“锁厅人不为状元”是当时一条不成文的规定,类似于我们现在的潜规则。此规定在仁宗天圣之后才逐步放宽限制。

南宋大奸臣秦桧位高权重,一直希望自己的儿子秦熺和孙子秦埙能殿试夺魁,考中状元。但是,由于秦熺、秦埙在参加考试之前,早就因为秦桧的关系做上官了,因此到殿试时,尽管秦桧想尽了一切办法,调动了一切关系,但就是没有办法打破“锁厅人不为状元”的潜规则,最后他的儿子秦熺、孙子秦埙都没有被取为状元,秦桧的美梦也就落空了。

为什么殿试的淘汰率为零呢?

宋初,省试合格的考生参加殿试时,仍然要淘汰一部分考生,具体比例并不固定,录取率从1/3到1/2不等,因此有的考生多次省试合格之后,到殿试被淘汰。

到仁宗宝元元年(1038),西夏元昊正式称帝,与宋朝对峙。一些屡次落第的举人愤而投奔与宋朝分庭抗礼的西夏,为西夏攻宋出谋划策。其中最有名的是一位叫张元的考生屡次殿试不第,投奔西夏后成为重要谋士。

北宋朝廷一开始将张元的家属囚禁起来,后来又释放。大臣纷纷把张元投西夏的原因归于殿试实行淘汰制。

为此,嘉祐二年(1057),宋仁宗亲自主持殿试,凡是参加考试的考生都一律予以录取。该年参加殿试的388名进士、389名诸科举人全部录取及第。从此,殿试没有淘汰而只涉及名次,成为中国科举考试的定制。

科举考试的最主要功能是选拔文官,应该是有淘汰的。但是,在省试合格之后,离进士及第仅有一步之遥,且淘汰率又不可能很高的情况下,殿试不第的挫折感就特别强。因此,殿试不黜落在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又回到了原来没有殿试时的状态。不过,因为最后的殿试名次对将来入仕和升迁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读书人还是高度重视的。(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个人简介:

李兵,湖南浏阳人。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教授,博士。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CCTV12)《法律讲堂》主讲人,湖南教育电视台“湖湘讲堂”主讲人。湖南省国学践行公益基金会特聘教授。国家精品视频课程《科举与中国文化》主讲人。中国书院博物馆陈列内容设计主持人,“第十五届(2017年度)十大陈列展览精品”之一的南京中国科举博物馆陈列内容设计首席专家。中国书院学会秘书长,厦门大学考试研究中心兼职教授。出版学术著作12部,发表论文80余篇。主持国家、省部级课题8项。

[责任编辑:张桂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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