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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区委关于省委巡视第三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通报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至12月,省委巡视第三组对石鼓区进行了巡视。(2)2015年12月19日,区纪委书记向区委、区政府递交了辞去项目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职务的报告,经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现已全部辞职。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至12月,省委巡视第三组对石鼓区进行了巡视。2016年2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石鼓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纪律方面

1.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1)组织全区各级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共石鼓区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制订权力清单。各部门认真执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库作用,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科学民主决策。督促全区各级领导班子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末位表态”等制度。今年以来,区委召开常委会议7次,研究24项工作,对19个“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了民主科学决策;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5次,研究22项工作,对14个“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了民主科学决策。

(2)区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石鼓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明确从今年起,未列入预算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列入年度综合预算,原经费包干单位按一般预算单位标准安排保障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区财政,综合用于全区预算安排。同时,根据《新预算法》相关规定,从2015年开始,财政预算超收部分不再安排当年支出,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进一步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3)区机关大院东、西两座山头提质改造项目属于石鼓人民广场项目建设范畴,2015年区委第十六次常委会议听取了工程情况汇报。2016年召开了区政府三届三十九次常务会,研究了石鼓人民广场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同时,区政府规定今后凡财政资金超过规定金额的工程项目应先上报研究,并公开招投标。印发了《石鼓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形成了重大决策事项由区政府常务会集体研究的长效机制。

2.关于对上轮巡视整改要求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1)印发《石鼓区重点项目(工程)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使用。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联合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重点办等单位,对全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指挥部工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对全区项目指挥部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财务人员的财经纪律意识和专业技能水平。

(2)对巡视组反馈的某指挥部用购物清单对账的问题,该项目指挥部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第三组和区委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对相关发票进行实事求是的核查,主动追回违纪资金上缴区财政,并责令该项目指挥部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讨。该问题正在向市纪委加强沟通报告。

二、执行廉洁纪律方面

3.关于有的干部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的整改情况。

(1)在区内媒介广泛宣传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向区内各项目业主发放了《致项目业主的一封信》和《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问题线索征集表》,广泛征集问题线索。拓展监督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投诉。

(2)党员干部本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并对12个单位的中层以上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等120余人进行重点抽查,在工商分局进行核查。

(3)在全区开展收受贿赂和红包礼金专项整治,60余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承诺书,并在本单位进行了公示。今年以来,区5910廉政账户收到党员干部主动上缴红包礼金3.2万元。

4.关于有的单位违规乱收费,私设小金库的整改情况。反映的个案于2015年4月份进行了处理。为防止类似现象发生,下发了《关于印发<石鼓区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开展专项整治,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邮箱等,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一经查实将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5.关于有的干部违反规定公车私用的整改情况。2015年11月,市、区两级纪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党纪处分,并对该单位“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给予问责处理。强化公车管理,要求节假日、双休日、下班时间,公车一律入库封存,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彻底杜绝公车私用现象。

三、执行组织纪律方面

6.关于有的领导干部不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的整改情况。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了有关事项调查核实工作。市委组织部已对相关领导干部进行了函询,相关领导本人已经重新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并对之前漏报、未报的情况向市委组织部作出了说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申报有关事项流程,在组织领导干部申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前,发放提示函、组织领导干部重新学习文件精神,同时进一步严肃了申报纪律,对错报、漏报以及填报不规范的,一律重新填报。

7.关于违规突击提拔干部、个人或单位伪造干部档案资料的整改情况。完善了《干部档案管理制度》等8项制度,要求管档人员切实按章办事。组织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坚决整治干部档案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选拔任用干部,讨论研究干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预审制和报备制。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做到“凡提必核”,对发现涉嫌造假的,暂停选任程序,立即调查核实。对于个案,区委已于2015年11月27日对相关当事人予以免职,区纪委已立案调查。

8. 关于区机关某干部在民主推荐时违规拉票的整改情况。区委取消了该干部的考察对象资格,区纪委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坚持严格执行中组部“十个严禁”的规定,坚决抵制领导干部说情打招呼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对跑官要官的,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一律免职;对凡是存在拉票行为的,不列入考察对象,不提拔重用,已经列为考察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或者作免职、降职处理。精心选取违反组织纪律的拉票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切实增强干部抵制不正之风的自觉性。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健全“12380”专用举报电话、网络、信件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明确专人负责,严肃对待线索,严格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9.关于有违规选任干部的整改情况。

(1)积极消化机关事业编制人员。采取调任、调出、退休等方式逐步消化机关现有的事业编制人员,人员只出不进,出一减一。根据《湖南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湘组发〔2012〕25号)文件精神,制定了《石鼓区行政编制置换原则和程序》,并严格按规定逐步进行置换。

(2)进一步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按照《石鼓区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的实施办法》,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的正科实职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交流任职,进一步激发了干部队伍的活力。

(3)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2015年以来,区委从区直机关选派了一批年轻干部到社区挂职,选派了一批年轻干部到任务重的项目一线担任重点项目推进员,有意识地把年轻干部放到基层一线锻炼。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在今年的区乡两级换届中,加大对年轻干部的提拔使用力度。坚持着眼长远、调优结构原则,进一步重视培养选拔优秀的年轻干部和高学历干部,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进入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已初步建立科级优秀年轻后备干部信息库及85后和90后干部信息库,领导班子梯次配备逐步形成。

相关个案市区纪委正在进行调查核实。

四、执行其他纪律方面

10.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区委把落实“两个责任”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区委主要领导在全区性工作大会上,逢会必讲。区纪委对全区所有新任职的科级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对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强化宣传教育,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上级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和问责办法,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开展《条例》《准则》闭卷测试。强化监督落实。区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及所联系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汇报;认真落实“三转”要求,落实区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其他业务的规定;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

(2)2015年12月19日,区纪委书记向区委、区政府递交了辞去项目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职务的报告,经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现已全部辞职。

(3)认真落实“三转”要求,调整区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后区纪委一线办案人员占总人数31%、监督执纪人员占总人数69%。定期召开石鼓区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强化工作合力。传递办案工作压力,强化乡街纪律审查工作,以案件查办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4)在2015年10月和2016年1月的干部调整中,加强了纪检机构的人员配置。目前,7个乡街均已配备纪(工)委书记,33个区直单位有24个单位已经配备纪检组长,另外9个单位因考虑部门职能单一,人数太少,从班子成员中明确一人分管纪检监察工作。

11.关于改善民生、维护民利的整改情况。

(1)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设立安置房建设周转金,专项用于安置房建设;明确各项手续由相关单位分段包干、限时办结,并强化督查,倒逼责任,加快进度,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年度建设任务。在五一路改造二期安置房建设上,区政府和市来雁公司签署移交协议,将五一路二期安置房整体移交市来雁公司,对拆迁户安置房采取货币收购。在来雁新城项目的安置房建设上,加快手续办理进度,配合做好棚改项目各项报建手续的申报工作。采取多途径安置办法,计划在今年底通过建房、外购等途径提供安置房2000余套,并进一步加大货币安置力度。在华耀城项目的安置房的建设上,杨岭安置小区一期安置房主体工程己完工,指挥部全力加快现场清理和附属设施建设推进进度,并着手制定分房方案。茅茶亭安置小区一期3月己开工,正在进行桩基施工。在安置房未正式交房分房前,指挥部将严格按政策支付延期安置过渡费,保障拆迁户合法权益。

(2)加快团购房交房进度。区委、区政府抽调领导干部23名,分为5个专项工作组,对扫尾工作逐项分解,明确责任,限定完成时间。目前,该工程进展明显,电梯房8台电梯已于1月23日全部检修调试好,并投入使用;楼梯房水表全部到户,电梯房加压系统及管网安装完成,并投入使用;楼梯房天然气全部入户;消防、通风、地下排水系统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绿化工程、道路硬化油化全部完成;楼梯房和电梯房钥匙分别于2015年12月20日和2016年元月24日分发到位,车库钥匙于4月28日分发;电力专线和临时用电已准备就绪,签订了施工合同,出具了结算方案,目前正在施工。

(3)规范民生民利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制定了《2016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有序开展预算绩效评估。完成了2014—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检查,正在开展2013—2015年全区农业专项资金检查。2013年来教育专项资金已累计支出617万元,结余的专项资金将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松木明德学校已开工,华耀城一小已完成招投标;虎形山小学正在办理国土报批手续;

水利项目资金已付574.1135万元,剩余资金为质保金。横江河口段治理项目已完工,2014年山洪灾害项目已验收,2015年山洪灾害项目已完工,质保期到期后全部付清;2015年中央现代农业项目建设已对完成项目进行验收,拨付资金600万元,其中保障金10万待缺陷责任期后支付;二环西路(石鼓段)挪用征地拆迁专项资金已全部退还,全部用于弥补安置房项目“三通一平”资金缺口,以加快推进二环西路项目安置房建设进程。

(4)今年3月份,区纪委(监察局)组织财政、审计、农林等相关部门对全区24个行政村(管理处)进行了一次地毯式专项检查,逐村写出了检查情况汇报,列出了问题清单。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下发督办函,由村(管理处)自我纠错、自我改正,对情况严重的问题依纪依规进行处理。4月份,根据上级要求,现已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对群众反映的4个村(管理处)目前正在进行重点抽查。对反映的某村组36万元土地补偿款的问题,区检察院已查明36万余元的性质、来源及去向,未发现该组长存在贪污行为,下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对某村主任贪污的问题,区纪委已对其进行立案查处,2015年12月18日,给予相关责任人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5)集中开展了城乡低保整顿清查行动。我区共有6226户、11198名城镇低保对象,931户、1854名农村低保对象。在此次清理整顿中,拟取消399户708人享受城乡低保资格;拟新增城乡低保21户38人;拟调标56户102人。其中,发现有人有汽车却吃低保问题2起,经召开民主评议会审议,取消该2户享受低保资格。

12.关于少数干部失德失范的整改情况。

(1)市公安局纪委对石鼓公安分局某干部酒后驾车发生事故致一人受伤并逃逸一事进行立案查处,对驾驶人和相关民警给予了行政处分,区纪委对驾驶人作出了党纪处分;公安石鼓分局举一反三,出台了《关于新常态下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工作意见》;全区政法各单位分别开展了纪律作风自查自纠活动,区委政法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2)针对我区范围内吸毒问题,成立了区禁毒办,联合区公安分局,加大对吸毒贩毒行为的打击力度。目前正在研究制定《石鼓区关于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吸毒行为的处理办法》,对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吸毒问题,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到位。相关个案已经处理。

13.关于“四风”问题仍有反弹现象的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实施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和每周一下午驻点走访制度,区级领导接访处理信访件72起,化解矛盾纠纷65起。自2015年来,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累计走访群众9500余人次,帮扶群众6000余人,办实事2800余件。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全区性文件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力争年内发文数量同比下降20%。严格执行“无会日”制度,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坚决合并召开,全区性会议进一步减少。

(2)深入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成立了以区纪委书记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出台了工作方案,并在市里要求重点整治5个方面23项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国家公职人员仪表着装整治”内容,专项整治将持续至2016年12月。通过以上措施,坚决刹住“四风”问题反弹现象。

(3)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既盯节点,更严平时,开展9次督查,重点督查到岗到位、上班纪律、中餐饮酒、打牌赌博、公车使用等情况。深入区内各单位开展明查暗访,某街道党政办1名工作人员因上班时间浏览淘宝网页被街道纪工委通报批评。区委制定《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强化对干部工作考核和平时作风督查力度,对3名不能胜任现职、工作不力的副科实职干部予以免职,并调离原工作岗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查摆出的问题逐一整改销号、建章立制。

(4)对个别退休不退办公室的干部,区委组织部和区委老干局主要领导人已与该干部交心谈心,现该退休干部已经清退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已联合区纪委、区委老干局对全区各单位、各乡街类似问题进行了全面专项检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

电话:8177928

通信地址:石鼓区纪委信访室

邮编:421000

电子邮箱:shiguqu@163.com

[责任编辑:石凌炜]

标签:干部 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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