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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纪委案件定性揭秘:纪律审查均为“铁案”


来源:红网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彭双林 通讯员龙源长沙报道 每当夜深人静时,湖南省委大院六办二楼西边几间办公室时常灯火通明。走进挑灯夜战的办公室,案卷材料堆砌如山,纪检干部埋头苦干。这里是湖南省纪委案件审理室。 审理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彭双林 通讯员龙源长沙报道

每当夜深人静时,湖南省委大院六办二楼西边几间办公室时常灯火通明。走进挑灯夜战的办公室,案卷材料堆砌如山,纪检干部埋头苦干。这里是湖南省纪委案件审理室。

审理室负责对案件的程序、证据、定性、量纪等审核把关,为省纪委常委会当好参谋。

2015年来,省纪委案件审理工作坚决贯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坚持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目标,着力打造优质、高效、协同的工作模式,不断推进案件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确保严肃执纪促办案转型

细心的网友发现,2015年以来,湖南省纪委案件通报的有关表述和提法,已经悄然改变。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李自成开除党籍处分;报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2015年12月3日,省纪委通报了陈四海、李自成、黄泽春、高建国等4名副厅级领导干部的“双开”消息。

纪委不是党内“公检法”,省纪委案件审理工作,首先是从转变纪律审查观念入手的。

“中央要求,纪律审查工作重心从查办案件为主向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转型。”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傅奎要求,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环节,执纪审理坚持以纪律为尺子,做到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纪法分开。

基于此要求,案件审理工作进行了两项重大改进,一方面更加注重审理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行为,紧紧围绕“六大纪律”进行定性处理。对于既违法又违纪的问题,着眼于把违纪事实审清定准,尽快作出党纪处理。

另一方面,加强涉嫌犯罪案件的处理,对此类案件快审快结,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前作出党政纪处分决定,让纪律处分挺在司法处理之前,确保执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作为纪律审查的最后一环,我们注重发挥好审理部门对纪律审查工作转型的推动作用,推动纪检监察室在证据收集、初核报告和调查报告撰写等各项工作上冲着纪律去。”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周农说。

审理室加强与纪检监察室的协调配合,主动在调查方向确定、证据采信、法规适用、程序履行等方面提供服务保障的同时,更加重视对违纪问题的审核把关和执纪监督。案件审理报告等文书中提法的“改版升级”,正来源于此。

在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后,审理室与时俱进开展研究学习,并以“每天一小时,每月一本书,坚持做读书笔记”活动,集中购买专业书籍,促进队伍建设。

一年来,审理的案件定性意见被常委会采纳率100%,让每件纪律审查成为经得起检验的“铁案”,切实发挥了审核把关作用,较好地为省纪委常委会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杀手锏”倒逼“责任”落实

2015年4月,岳阳临湘市委原副书记、市长龚卫国吸毒的问题,在群众中造成了很坏影响。与此同时,临湘市原副市长、公安局长曹青松,临湘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刘群林等人存在严重违纪问题。自2013年以来,当地还有30多名国家公职人员因吸毒受到处理。当地党政干部大面积违纪违法现象令人深思。

2015年初,省委印发《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反观临湘“吸毒市长”一案,正是因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缺失,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局面。

“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不管是谁,只要有责任,都要追究责任。”这是中央的明确要求。

省纪委审理工作强化“一案双查”,对临湘市委书记黄俊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临湘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并通报。

为强化责任追究的落实到位,审理室在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中,对处分决定的送达、归档、职务、工资、年度考核等事项进行规范,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对需要办理职务、级别、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的,明确各方责任,规范办理时限,定期组织检查,督促组织人事部门和被处分对象所在单位及时办理,切实维护执纪严肃性。

注重开展案件质量检查,不断提升案件审理工作整体水平。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积极为基层排忧解难,认真解答,不能及时答复的,带回进行会诊,提出指导性建议。2015年,省纪委审理室共接待各类业务咨询248起,办理征求意见案件12件。

提升审理质效发挥治本功能

2015年10月30日,怀化市政协副主席黄泽春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12月3日,黄泽春因严重违纪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从公布立案到“双开”,前后不过33天。因审理室及时介入,案卷材料正式移送到审理室进行审查的时间,不过5天。

据统计,随着纪律审查工作持续发力,在人员不变、案件数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坚持质量和效率并重,确保工作成效的提高。2015年,审理室共受理违反党纪政纪案件61件,全部审结。处分94人,其中涉及厅级干部79人,县处级干部15人。受理申诉案件3件,也已全部审结。

12月24日,省纪委发布株洲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谢清纯等四名厅级领导的典型通报。一年来,审理室先后起草了20余名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通过以案施教形成了强有力的教育和震慑作用。其中,对湘潭九华经开区出现的作风建设有关问题,双峰重大群体性事件、龙山较大群体性事件等案件通报,取得了良好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石凌炜]

标签:审理 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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