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地区劳教人员已全部回归社会(图)
劳教学员逐渐退出历史
“是的,从年初就已经停止劳教审批了。”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陕西省一家劳教所的负责人很明确地表示,该劳教所只剩下极个别的劳教学员,到年底前可能会全部解教。
这意味着,从此以后,这家劳教所再也不会有被劳教的人。
事实上,在“废止劳教制度”决定出台之前,各地关于劳教所的改革已在悄然进行。
今年1月7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劳教制度改革,被认为是劳教所“集中转型”的契机。
公开报道显示,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召开后,各省区市即分别召开了本地区的政法工作会议及劳教和戒毒工作会议。在这些会议上,已有省份就劳教改革和转型机制进行了部署。
在1月的广东省“两会”上,广东省司法厅厅长严植婵提出,广东将按照劳教改革方案以及中央政法委、司法部的要求,推进改革,有可能在今年适时停止劳教制度。
2月,云南省政法委表示,云南将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要求,对涉及国家安全、缠访闹访、丑化领导人形象等三种行为的劳教审批一律停止,对其他违法情形的劳教审批严格控制。这是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后,首个宣布停止劳教的省份。
按照湖南省劳教局相关负责人的说法,湖南省的劳教制度改革走在了全国最前列,“唐慧事件”之后,湖南便不再新审批劳教学员,原有劳教学员已经逐步消化完毕。但是,该负责人否认这些举措跟“唐慧事件”有关。
在星沙劳教所,工作人员介绍,原有的因为违法被劳教的人员,今年年初已全部解教。但是由于上级改革的方案还没有具体公布,劳教所到底如何改革还不知道,他们也在等待上级的命令。
11月18日,记者来到长桥劳教所探访,放眼望去,只有整齐的宿舍和宽阔的运动场,已看不到劳教学员的身影。
除了上述省份,山东全省已经暂停劳教审批,各地市劳教所不再新增劳教学员。
在4月召开的江苏省劳教(戒毒)系统一季度政治工作例会上,特别强调了“要为积极稳妥推进劳教制度改革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5月,青海省委政法委书记王令浚在多巴劳教所、青海省戒毒康复所调研时强调,劳教制度改革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在面临改革的特殊时期,要继续抓好现有劳教学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规范劳教执法行为,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确保不形成焦点热点,确保与改革后新的替代制度有机衔接。”
记者联系湖南省内多家劳教所希望采访,均被婉拒。
从劳教所到戒毒所
11月18日中午,几名穿着橘色背心的年轻人穿行在星沙劳教所里,他们三五成群,手里拿着饭盒朝食堂走去。工作人员介绍,星沙劳教所里现有的矫治对象全是戒毒人员。与劳教对象不同,戒毒人员不再需要进行大量的体力劳动,每天的“功课”就是接受管教人员的教导。
在星沙劳教所门口,“长沙市星沙劳动教养管理所”和“长沙市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并列着刻在一起,劳教所和戒毒所已经成了同一个地方。
劳动教养和强制戒毒场所都由司法行政部门管理,各地劳教所和强制戒毒所也往往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以湖南省为例,湖南省劳教局门口,还加挂了湖南省戒毒管理局的牌子。
陕西一家劳教所的负责人介绍,该所两年前开始戒毒工作,单位早已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架构,收治劳教学员的同时,已经开始了戒毒人员的戒毒工作。“戒毒培训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固定性的工作内容,目前收治人员主要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所以转型去向似乎已成定局,按现有的一切进行,其他情况尚不清楚。”
但在很多年以前,情况并非如此,戒毒所的牌匾是后面加挂上去的。常德市劳教所主办的“常德劳教网”消息称,常德市劳教所于2009年4月经湖南省戒毒管理局批准,正式加挂常德市朱湖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履行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职能,主要负责湘西北地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收治工作。这些活动,被称为“二次挂牌”。
“二次挂牌”发生的背景是,2008年6月1日,《禁毒法》颁布实施,法律赋予司法行政部门新的戒毒工作职能,从此开始了劳教所、戒毒所“两个轮子”同步运行的局面。
根据江苏省公布的消息,今年5月,无锡市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劳教所)开始接收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这标志着江苏省劳教场所全部实现了工作职能向强制隔离戒毒的转型。今年年初,江苏省召开全省劳教和戒毒工作会议,对2013年的劳教工作作了部署,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适应劳教制度改革,加快形成转型发展体制机制。“优化场所布局,整合戒毒资源,理顺体制机制,推动戒毒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江苏省司法厅甚至还打出了“职能转换、主业转型”的口号。
就现有消息来看,全国各地的劳教所转型为戒毒所,成了一个趋势。今年五六月份,河北秦皇岛、山东枣庄、江苏无锡、辽宁朝阳等一批原本没有悬挂强制戒毒牌子的劳教场所,举行了挂牌仪式,劳教场所开始接收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主要职能将逐步转向强制戒毒。
除了戒毒所,还有一些为数不多的劳教所转型为监狱,目前公开的只有北京市大兴区的团河劳教所,2013年7月,它卸去了“劳教所”的牌子,挂上了“北京市监狱团河二监区”牌匾。
在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原所长王公义看来,从劳教所转为戒毒所,体制上没有任何问题,因为目前在劳教所里的绝大部分是吸毒人员,劳教学员已经消化,把劳教所的牌子摘掉直接转戒毒所就可以了。
管教人员何去何从
劳教制度的废止,理所当然赢得了掌声。但由此产生的问题就是:劳教对象、管教人员该何去何从?
由于各地劳教审批早已停止,劳教对象大多数已自行消化。根据王公义的判断,全国现有劳教学员估计不足3万人。
另外,一些劳教所在帮助劳教对象融入社会方面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以位于湘阴县的白泥湖劳教所为例,该所早在2007年就实施了新的矫治模式,将劳教对象编制为封闭式、半开放式和开放式大队,编入开放式大队的劳教对象可以返回社区接受行为矫治,一旦解教,他们可以相对自然地融入社会。记者从湖南省劳教局了解到,省内的劳教对象已自然消化。
相对于劳教对象,管教人员的安置显得难度更大。目前劳教管教人员和强制戒毒管教人员分属两套系统:前者归司法系统管理,后者归公安系统管理。
劳教制度废止后,尚无实施细则对劳教管教的去留进行确定。国内知名律师浦志强(微博)说,由于目前戒毒和劳教分属两套不同的管理系统,劳教废止后,原来由公安机关管理的戒毒所,可以全部划归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形成公安机关禁毒,司法行政机关戒毒的格局。这么做的好处就是,可以形成一种政法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的机制,达到反腐的目的。
至于人员的安排,浦志强说,可以跟随戒毒所一起转为戒毒警察,或者跟随监狱一起转为监狱警察。
陕西一家劳教所负责人介绍,经过若干年的发展,在人员构成上,劳教民警来源以前以部队转业军人为主,现在以大中专院校学生为主;管理模式以前为看守型,现在是教育型。
为了适应新的变化,劳教所本身一些细节又出现了变动,并已着手对劳教管教人员进行培训。
辽宁省一家劳教所原本是上下双层床,因为怕吸毒人员有幻觉摔伤,现在都撤了,换成了半尺多高的地铺。
今年2月,江苏省制定了《2013年-2015年全省劳教和戒毒系统民警教育培训规划》。这份规划提到,江苏省劳教(戒毒)局启动大规模戒毒矫治业务培训,计划培训民警500余人次。春节后上班第一周,该局即下发《关于做好全省劳教和戒毒系统2013年度戒毒矫治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
这份文件对戒毒矫治业务培训有5种形式:一是委托扬州大学医学院培训,二是系统内跟班实践,三是选派外省挂职锻炼,四是系统内挂职指导,五是单位自办班培训。目的就是“提高民警戒毒管理矫治业务能力,培养造就一大批戒毒管理矫治业务专业人才”。
相关新闻: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湖北一男子持刀拒捕捅伤多人被击毙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6:49
04/21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