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5日,安乡法院执行局干警前往三岔河镇某村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鱼塘内的成鱼组织捕捞、公开变卖,用务实的执行举措把“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
基本案情
任某为湖南某饲料有限公司授权经销商。熊某系任某的客户,常年在任某处购买鱼饲料、鱼药等产品,自2022年3月起,熊某陆续拖欠任某货款未付。2023年9月,经任某与熊某及熊某妻子肖某三方共同确认,熊某、肖某尚欠任某60万元货款,并当场向任某出具了欠条。当日,熊某、肖某再次向肖某赊购了10万元饲料,并出具了借条。任某也按熊某要求,陆续向熊某、肖某交付了价值10万元的饲料。之后,任某多次向熊某催讨货款,熊某、肖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偿还债务,任某便将熊某、肖某诉至法院,请求其偿还70万元货款。在法院组织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约定熊某、肖某分期偿还所欠货款。因熊某偿还20万元货款后拒不履行剩余欠款,任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现场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查控被执行人账户,并联系被执行人熊某、肖某,向其耐心释法,但其仍拒绝支付欠款。执行干警多次沟通无果后,便将其名下的车辆变卖。考虑到熊某、肖某名下23亩鱼池内的成鱼系鲜活财产,不宜长期查封存放,拖延越久越容易贬值,执行法官便制定执行预案,联系捕捞人员、确定收购渠道,并邀请见证人员到场监督。

行动当天,细雨绵绵、塘边泥泞。捕捞人员下水拉网、收鱼、分拣、转运,一网网活鱼被有序捞起。执行干警戴好安全防护装备,深入鱼塘岸边,一一核对数量、监督捕捞过秤。经过一天的忙碌,最终捕捞成鱼3468斤,卖鱼款10436元依法发放至申请执行人账户。
下一步,安乡法院将持续执行力度,灵活创新财产处置方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每一个民生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