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一家长投诉“寄宿学校小卖部违规售卖垃圾零食”
湖南
湖南 > 新闻资讯 > 正文

常德一家长投诉“寄宿学校小卖部违规售卖垃圾零食”

近日,常德网友“2sm3v4r”通过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留言,反映澧县某中学小卖部违规售卖垃圾零食,漠视学生身体健康。对此,澧县教育局作出了回应。

网友留言

常德网友“2sm3v4r”:我是澧县某中学一名寄宿初中生的家长。该校为寄宿制初中,校内设有小卖部。按照教育部45号令《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中小学确有必要设置小卖部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且应当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但目前校内小卖部大量上架售卖辣条、碳酸汽水、泡面、重口味膨化零食等食品。这类食品高油、高盐、高糖,长期食用会对处于青春期发育阶段初中生的肠胃及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孩子寄宿在校,大部分时间在校内生活,容易频繁购买此类零食。部分学生经常不吃正餐,依靠零食充饥,既打乱正常三餐饮食规律,也不利于青少年养成健康饮食习惯。

我们家长理解寄宿学校设立小卖部,初衷本应是方便学生购买牛奶、饮用水、文具等刚需物资,而不是大规模售卖各类垃圾零食。

在此我有三点诉求,恳请主管部门实地到校核查。

1.核查该校小卖部开办审批手续、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齐全完备,寄宿学校开设小卖部是否履行教育局报批流程。

2.督促学校落实国家政策,对小卖部商品品类开展全面清理,下架辣条、碳酸饮料、泡面等高盐高糖高脂食品,严格管控校内食品销售清单。

3.建立常态化监管,避免出现“检查来了临时下架、检查结束照常售卖”的应付式整改现象,真正把学生的饮食健康落到实处。

学生的身体健康是教育的基础,恳请相关单位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入校调查处理,盼予以回复。

最新回应

澧县教育局:留言已收悉,现对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核查情况

经查,该校商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齐全完备,店内销售商品均为正规厂家出产的合格产品,但部分在售食品不符合上级文件规定的相关管控要求。

9月24日,我局开展“回头看”复查,确认该校商店不合规商品已全部完成下架。

二、处理意见

1.责令该校商店经营负责人立即下架全部不合规商品,并对经营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

2.约谈该校相关责任人,压实学校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教育部门文件规定,规范商店经营品类。

3.我局将督促学校建立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持续加强对校内商店的日常监督管理,严防出现检查整改过后问题反弹的现象,切实守护在校学生饮食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