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所联动聚合力 高效解纷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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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所联动聚合力 高效解纷促和谐

近日,安乡法院董家垱法庭联合司法所调解了一起渔业承包合同纠纷案,妥善化解了村组与村民之间的矛盾,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切实守护了村集体经济利益。

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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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官垱村九组南部滩涂水域地段由村集体统一发包给该组村民经营,被告李某为该组村民。2007年,因体制、管理等原因,该滩涂水域由官垱村第九组村集体管理,同时所有收入由该组集体经济所有。同年,李某向村组缴纳了鱼池承包款后便长期占用该组集体所有的11.1亩滩涂水面,且一直未履行承包缴费义务。因李某长期拖欠集体承包款项,该组村民多次联名要求村委会清理拖欠费用、盘活集体资产、保障村组公益事业开展。经村委会核查,截至2025年,李某累计拖欠鱼池承包费23325元,扣除已缴纳的8000元,尚欠15325元。2026年5月5日,村委会向李某送达了缴费通知书,明确告知其需在2026年5月20日前结清拖欠款项,逾期将通过司法途径维权。期限届满后,李某仍未主动履行缴费义务,村委会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缴纳拖欠的鱼池承包款15325元。

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源头化解”原则,联合辖区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村组一线,实地核实水面承包、费用拖欠等案件细节,充分听取村委会、村民及被告三方诉求。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结合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相关法律法规,向李某精准普法、释法明理,告知其集体资产受法律保护,村民占用集体资源需依法履行缴费义务,长期拖欠集体款项不仅侵害村集体、全体村民合法权益,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立足乡情民情,从邻里相处、村组集体发展、公益事业建设等角度出发,耐心向李某讲明拖欠集体款项对村组建设、邻里关系的负面影响,引导其正视问题、主动履约。最终,李某主动结清了全部拖欠承包款项,村委会即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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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安乡法院将持续深化庭所联动多元解纷机制,以专业化、精准化、常态化的司法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以法治力量护航乡村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