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存量土地盘活新举措 推动土地资源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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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存量土地盘活新举措 推动土地资源高效利用

10月9日上午,湖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支持存量土地盘活增效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举措》)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全胜,省委改革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唐超雄,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二级高级法官周承琪,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谢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一级巡视员吴启旺,长沙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钱丽霞出席。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肖斌主持发布会。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全省土地要素保障从“增量扩张”向“存量挖潜”转型。“十四五”期间,全省盘活存量土地122.85万亩,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累计下降19.9%。各市州、园区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操作模式。为了进一步支持存量土地盘活增效,以政策集成化解工作中的堵点难点,我省出台了《若干措施》,其主要内容涵盖八个方面。

一是灵活调整规划,留出存量土地盘活空间。详细规划适配性不足、调规流程复杂,是制约存量土地盘活的瓶颈。《若干措施》支持开展规划技术修正和局部优化调整,推行混合开发利用,并允许建设规模指标在不同地块之间转移。湖南湘江新区绿地湖湘中心、麓云国际2个项目通过统筹调剂3.9万平方米建设规模,推动复工。

二是支持城市更新,实事求是放宽技术规范标准。老旧小区建成时间长,产权复杂,受原有建设格局限制,改造方案很难达到技术规范标准。《若干措施》明确,在保证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等前提下,可按照“不低于现状”原则适度放宽相关技术标准,并制定规划许可豁免清单。长沙市雨花区湘农桥社区二区9栋危房按照相关原则适当放宽标准,8个月完成重建,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

三是“松绑”“减负”并举,彻底消除使用权人顾虑。不少存量土地因开竣工违约产生高额违约金,使用权人顾虑重重,项目盘活进退两难。《若干措施》明确,因政府原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开竣工违约的,市县人民政府可经集体决策依规免除相关责任;符合条件的项目还可重新约定开竣工日期和违约金缴纳条款。郴州高新区宁邦二期项目据此重新约定相关条款,成功引入第三方共同开发。

四是方式灵活多样,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盘活。以往零散宗地整合开发难、土地置换整合渠道不畅,地上地下立体开发缺少政策依据,土地资产转让、分割盘活的渠道少、门槛高、流程约束多。《若干措施》支持权利人自主整合、自愿置换土地,通过预告登记、产权分割转让、短期开发、复合利用等方式盘活土地。株洲高新区汇隆地块采用“分割-收回-再出让”方式,半年内两家新能源汽车配套企业建成投产。

五是部门协同联动,让推动抵押查封土地流转盘活。土地资产一旦抵押、查封,土地资产冻结、价值受损,市场主体信心就会受到影响。《若干措施》明确构建府院联动信息共享与协商机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支持“带押出让、带押过户、带封过户”,并允许司法拍卖土地调整规划条件。怀化高新区汇源集团项目通过“府院联动”推进查封土地异地法拍,盘活384亩土地,带动上下游10余家企业落户,促进片区1000余亩土地高效利用。

六是鼓励组合配置,释放存量空间综合效益。新产业、新业态的市场主体,往往需要一次性获得特定空间内的多项物权、特许经营权。《若干措施》支持将特定空间存量土地与文旅经营权、公园绿地使用权等资源资产和相关权益进行组合配置。益阳市会龙山片区城市更新项目通过土地与文旅经营权等组合出让,盘活7万余平方米历史保护建筑、闲置厂房及地下空间。

七是包容审慎处置,破解历史遗留问题制度堵点。存量土地普遍存在手续不全、权属不清等历史遗留问题,必须妥善处置。《若干措施》明确,在保障无过错方利益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分类处置,轻微违法的予以豁免处罚,并鼓励各地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机制,依法确权登记。衡阳市智能计量衡器产业园项目通过“双协议并行收储”方式,成功盘活220余亩存量土地,首批15家企业已顺利入驻。

八是聚焦产业发展,赋能园区提质增效。产业园区是经济发展主阵地,过去部分园区用地粗放,存在大量闲置低效土地。《若干措施》明确,对产业链配套关联项目,允许统一规划设计、整体实施、按宗供应;支持通过“以房换地”“以股换地”“以地换地”等方式收回低效工业用地。长沙经开区通过协商收回、重新供应等方式推动低效用地退出再开发,盘活6733亩,推动近40家企业转型升级。

此外,《若干措施》还从构建决策机制、信息共享、改革容错、金融扶持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下一步,湖南将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指导,强化土地供后监测监管,压实属地责任,推动存量土地高效利用,实现“寸土生寸金”。(邹雅煊 刘文怡)

来源:湖南省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