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一市民称“15公斤瓶装液化气卖到140元,还缺斤少两”,李伟律师:缺秤属计量违法,可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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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一市民称“15公斤瓶装液化气卖到140元,还缺斤少两”,李伟律师:缺秤属计量违法,可依法维权

2026年第222期(总第65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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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无忧,天天在线!湖南红网携手湖南省消保委重磅升级“周周3·15律师在线答疑”为“天天3·15律师在线答疑”公益活动,32人专业律师团轮值在线,365天实时响应消费维权诉求,让您的合法权益天天有保障!本期由湖南省消保委第三届律师团李伟律师(湖南理默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本期聚焦

湘潭网友“423627留言:湘乡市潭市镇某液化气店借安全名义形成垄断,牟取暴利,损害群众利益。市场液化气每吨价格4500‑5000元,潭市镇15公斤气瓶实际充装量不足,售价却达140元/瓶,长期无平价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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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答

李伟律师(湖南理默律师事务所)

瓶装液化石油气属于市场调节价商品,经营者可根据上游气源成本合理浮动定价,但不得实施串通涨价、垄断经营、哄抬价格等行为,不得出现缺斤少两、计量欺诈,且必须明码标价。标称15公斤瓶装液化气,实际充装重量不足,属于计量违法行为,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相关规定。如所诉情况属实,建议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尽量收集保存以下线索、证据,便于职能部门核查:购气付款凭证、收据;气瓶称重的照片、视频,记录实际充装重量;气瓶钢瓶二维码信息、供气商家名称;多人共同反映统一高价、限制其他气源进入本地市场的相关聊天记录、录音等线索。

2.向所在地城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分别就燃气经营资质、燃气安全行业监管、价格、计量、涉嫌垄断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投诉举报。

3.可拨打当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涉及价格、计量线索,可同步登录全国12315平台提交投诉举报。

4.向当地消保委投诉,申请消保委组织调解。

5.如上述途径均未能解决争议,可就个人消费损失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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