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一小区收费“双高”遭质疑 官方回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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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一小区收费“双高”遭质疑 官方回应来了

近日,常德网友“7hnriwx”通过红网《问政湖南》栏目留言,反映汉寿县翰墨书院小区物业费、停车费偏高,物业要求按年缴费,恳请核查收费备案、合规性及服务匹配情况。对此,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作出了回应。

网友留言

常德网友“7hnriwx”:汉寿翰墨书院小区物业费1.8元/月/㎡,停车费3300元/年(折合275元/月),收费显著高于周边同类小区(周边多为120元/月甚至免费),物业还要求费用按年一次性缴纳。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已购车位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需经发改部门备案审核,恳请职能部门核查,1.该小区1.8元/月/㎡是否已在发改部门备案?备案价格是多少?服务质量是否达到3级标准;2.3300元/年停车费是否合规;3.物业服务质量是否与收费标准相符。如查实存在违规收费,恳请责令物业整改并公示收费相关依据,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最新回应

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留言已收悉,现对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停车费

根据《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2〕271号)第十八条,商品房销售前,应当制定车库(位)租售方案,明确车库(位)的权属及数量、租赁价格、销售价格、有效期等,并按规定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已备案的车库(位)租售方案,在有效期内不得以高于备案价格进行租售,不得与商品住房等捆绑租售车库(位)。经核实,网友反映汉寿县汉墨书院地下车位租售价格过高,属于市场调节价。商品房销售前,应当制定车库(位)租售方案,并按规定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建议向住保中心咨询。

二、物业费

根据《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2〕271号)第八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由物业服务人与建设单位完成物业承接查验移交完毕后的三十日内,将具体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报当地市、县发展和改革部门备案审查。经核实,汉寿县翰墨书院小区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未经发改、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