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省本级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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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省本级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收费标准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吴公然 实习生 刘佳恒 长沙报道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其价值释放离不开科学合理的价格机制。近日,湖南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湖南省数据局、湖南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指导下,正式发布《湖南省省本级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收费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收费标准》)。

这是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湖南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湖南省省本级公共数据资源整体授权运营实施方案》等系列制度后,湖南在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领域落地的又一关键制度成果,标志着湖南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从“有规可依”迈向“有价可循”的新阶段,为湖南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供了坚实的价格机制支撑。

从“有规可依”迈向“有价可循”,湖南究竟怎么算这笔“数据账”?湖南数据产业集团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率先落地“整体+分领域”协同收费模式,降低市场主体用数门槛

作为湖南省省本级公共数据资源整体授权运营的配套制度,《收费标准》不仅适用于整体授权运营场景,同时明确了“省本级分领域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服务费收费参照本标准执行,原则上不能超过本标准规定的收费标准上限”。

这一“整体+分领域”的协同联动收费模式,是湖南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制度创新——既保障了全省收费标准的统一性和规范性,避免分领域运营出现价格“各自为政”的碎片化问题,又为分领域授权运营机构留出了合理操作空间。

这一制度安排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多层级协同提供了“湖南方案”。

公共数据运营要激发市场活力,首先要让市场主体“用得起”。

《收费标准》在基础服务费方面推出了一项惠企举措:试行期内,运营机构为其他经营主体免费提供2核vCPU、8GB内存、20GB硬盘的基础资源,超额部分参照《湖南省省级政务云服务目录》价格据实计费。

这意味着,初创企业、中小数据商在起步阶段可以获得普惠算力和存储资源。

免费基础资源的设置,体现了公共数据的普惠价值导向,也降低了市场主体参与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技术门槛和资金投入,有利于培育一批数据要素型企业,推动公共数据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数据要素的放大、叠加、倍增效应。

在数据产品和服务调用费方面,《收费标准》采用了“分档阶梯累进标准化计费”模式。针对API接口服务和标准化数据集交付服务,根据数据调用量(V)的大小,设置四档阶梯累进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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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用得越多、单价越低”的阶梯递减机制,本质上是规模效应在数据领域的具体应用,旨在鼓励市场主体规模化使用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推动数据从“可用”走向“好用”“多用”。

同时,数据调用量(V)的计算口径也予以明确:V=核心数据项数×记录条数×成功调用次数,确保计量标准清晰透明,市场主体用数成本可测算、可预期。

“标准化+定制化”双轨并行,“最高限价”护航

公共数据产品类型多样、应用场景复杂,单一计费模式难以满足差异化需求。

《收费标准》明确构建了“标准化计费+定制化计费”双轨并行机制,并明确了对应的具体产品类型。

对于API接口服务和标准化数据集交付服务,采用上述标准化阶梯累进计费,规则统一、价格透明,适合规模化、标准化的数据调用场景;而对于模型、报告、高质量数据集交付服务,则统一采用定制化计费——根据服务场景难度、技术研发投入、人力成本、数据融合复杂度、成果应用价值等要素,由供需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成本调查,协商确定收费金额。

此外,《收费标准》还设置了“一事一议”的灵活通道:对于无法归入既有类别的数据产品和服务,或涉及数据治理难度较大、多源公共数据融合加工等定制化交付需求的API和数据集类产品,均可一事一议、协议定价,最大限度保障了收费体系对创新场景的包容性。

《收费标准》明确,所有收费标准均为最高限价。

这一设计从制度层面为市场主体划定了“价格天花板”,有效防止了公共数据运营中出现垄断定价、随意涨价等问题,保障了市场公平。

在成本构成方面,《收费标准》也做到了充分透明。

所列数据产品和服务调用费包含运营机构开发数据产品和服务的技术服务成本、人力资源成本和获取公共数据资源的相关支出,以及准许利润、税金等,不包含数据产品的登记、第三方数据合规评估等衍生第三方服务费用。

这一“明码标价”式的成本拆解,让市场主体对“为什么收这些钱”“收的钱花在哪里”一目了然。

同时,《收费标准》建立了动态评估和适时调整机制。

试行期内,运营机构将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其他经营主体和分领域授权运营机构反馈、运营成本变化等因素,按照程序对标准进行动态评估和适时调整,并将另行公告。

这一机制确保了收费体系能够及时适应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变化,保持科学性与有效性,也为后续从“试行”走向“正式”积累了实践经验。

用好价格“金钥匙”,激活数据“新引擎”

公允、合理、可行的价格机制,是点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创新引擎的“金钥匙”。

湖南《收费标准》的出台,有利于打通公共数据从资源到产品、从流通到应用的全链条,推动公共数据与人工智能、先进制造、现代农业、文旅消费等湖南优势产业深度融合,持续释放数据要素倍增效应,对于湖南数字经济发展具有多重深远作用。

一是“稳预期”。明确的价格标准和透明的成本构成,让市场主体“心中有数”,用数成本可测算、可预期,增强了企业参与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信心和意愿。

二是“降门槛”。试行期免费基础资源、阶梯递减单价等惠企举措,切实降低了中小企业和初创团队参与数据要素市场的资金门槛和技术门槛,有利于培育壮大本省数商生态。

三是“促规范”。政府指导价管理和最高限价机制,为公共数据运营划定了价格红线,有效防范垄断定价和无序竞争,维护了数据要素市场的公平秩序。

四是“强赋能”。《收费标准》的落地将为这些数据产品提供明确的商业化路径,推动数据资源从“目录梳理”向“运营变现”深度转型,真正实现公共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运得畅”。

五是“蓄动能”。动态评估调整机制和试行期设计,为后续标准优化迭代预留了空间,也为探索面向AI大模型等新场景的高质量数据集计价模式积累了实践经验,助力湖南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中行稳致远。

以价格机制的“金钥匙”点燃授权运营的“新引擎”,随着《收费标准》的落地实施,一幅公共数据“用得起、算得清、可持续”的发展图景正在三湘大地徐徐展开,为湖南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数字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