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郴州网友“dygumkc”通过红网《问政湖南》栏目留言,反映汝城县某眼镜店虚假宣传可治疗近视,无资质开展哺光仪训练,孩子训练后眼部不适,恳请职能部门核查。对此,汝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了回应。
网友留言
郴州网友“dygumkc”:汝城县某眼镜店内相关仪器未按规定开展质检,门店仍正常对外经营。商家存在虚假、夸大宣传,宣称相关项目可以治疗近视,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违规开展红光治疗哺光仪视力训练项目。我的孩子在该门店参与所谓视力训练,花费五千余元。商家反复诱导消费,宣称能够治疗近视,实际设备操作流程也不规范。孩子做完训练后出现眼睛畏光等不适症状,当地还有其他家长遭遇同类情况。希望职能部门核查。
最新回应
汝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留言已收悉,现对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该店在配镜经营过程中使用的电脑验光仪、镜片箱,未按规定进行强制检定即投入使用,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对该店涉嫌使用未经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关于您提及的“红光治疗哺光仪”,经核实该设备未纳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不属于法定强制检定范畴;同时现场核查未发现该设备存在近视治疗相关的宣传标语及配套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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