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小区“外墙开裂墙皮脱落、内墙渗水发霉”,徐玉莲律师:物业有责,可申请维修基金
湖南
湖南 > 新闻资讯 > 正文

长沙一小区“外墙开裂墙皮脱落、内墙渗水发霉”,徐玉莲律师:物业有责,可申请维修基金

2026年第137期(总第566期)

图片

维权无忧,天天在线!湖南红网携手湖南省消保委重磅升级“周周3·15律师在线答疑”为“天天3·15律师在线答疑”公益活动,32人专业律师团轮值在线,365天实时响应消费维权诉求,让您的合法权益天天有保障!本期由湖南省消保委第三届律师团徐玉莲律师(湖南潭州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本期聚焦

长沙网友“消费2016”留言:望城区某小区G2栋高层一单元02户型在2019年质保期内就出现11至17楼外墙开裂的问题,业主反馈后迟迟未整改。如今外墙墙皮脱落存在坠物风险,内墙大面积渗水,造成住户家中墙面发霉,危害人身健康;渗水还波及报警器、插座,极易引发漏电、火灾。恳请开发商与物业立即进场修缮,彻底解决外墙开裂、脱落、渗水问题,并依规作出相应处置。

图片

专业解答

徐玉莲律师(湖南潭州律师事务所)

1.房屋外墙面属于共同区域,物业作为管理公共区域的服务人员,应当按照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业主大会成立后物业与业委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履行管理公共区域的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2.管理公共区域的修缮,会需要动用物业维修基金,建议业主向当地的住建局沟通了解启动物业维修基金的条件和应提交的材料。

3.由于外墙问题导致02户型部分业主的房屋漏水,这可能是房屋质量问题。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应当交付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议业主集体委托鉴定机构,鉴定该房屋是否存在房屋质量问题,然后向开发商就质量问题提起索赔。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