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一居民家水费为何有2000多?回复:有漏水点,减免阶梯水价差额!
湖南
湖南 > 新闻资讯 > 正文

岳阳一居民家水费为何有2000多?回复:有漏水点,减免阶梯水价差额!

平日每两月水费也就八九十元,可岳阳市民吴先生家的水费竟一下子涨到了2300多元,这笔高额费用究竟该由谁承担?

近日,吴先生向湖南交通频道《为民热线》节目组反映,今年3月初,他听到家门口地下水管有异响,怀疑管道出现漏水问题。随后,他两次拨打岳阳市水务集团客服热线,问题却无人上门处理,吴先生只能自行找人维修水管。5 月11日,吴先生接到自来水公司客服打来电话,告知其3月至5月的水费总计达到2305 元,这让吴先生难以接受。

图片

“我们平时就两个人生活,两个月的水费也就是八九十元,现在一下子涨到两千多,我肯定不能接受。”吴先生认为,供水公司有义务监测用户的用水数据,一旦出现异常,就该第一时间告知用户,避免损失扩大。“我家的水管不知道漏了多久,岳阳市水务集团一直都没有提醒我,他们肯定有责任,相关的损失应该由他们承担。”

岳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减免阶梯水价差额

接到吴先生的诉求后,《为民热线》记者将问题转办至岳阳市水务集团。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后,向节目组作出正式回应,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核实,市民吴先生家系单月抄表。2026年3月4日,吴先生自行发现家中表后管道存在漏水情况,并已自行维修整改完毕。3月9日,集团城东供水分公司抄表员按计划前往吴先生家户抄表时,发现水表井因外部原因被淹埋,无法读取实时表数,遂依据《供用水合同》约定及抄表作业规范,按照用户以往平均用水量进行估抄计费。

2026年5月6日,抄表员再次上门抄表时,将之前表后管道漏水期间产生的水量一并计入当期账期,导致该次抄表水量读数为459吨,远高于用户正常用水水平,吴先生对此提出异议,并认为我集团未及时提醒漏水情况。

二、责任界定及法律依据

根据《岳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3号)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之规定:水表及表井设施(含水表)属于供水企业管护范围;水表后端至用户室内全部管道及附属设施(即表后管)的产权及管护责任,归用户(房屋产权人)所有。

经集团工作人员现场核查确认,用户漏水点位位于表后管网,属于用户自有产权范围内需自行管护的管道设施。因此,该漏水所产生的增量水费依法依规应由用户自行承担,不属于我集团责任范畴。

三、集团的处理意见

在严格依据法规厘清责任的同时,集团充分考虑到以下实际因素:

1、抄表员因表井被淹埋而采用估抄方式,后又在隔月将漏损水量一次性计入账期,导致单次水量畸高,进而触发了阶梯水价,加重了用户实际用水负担。

2、抄表员在表井被淹埋后,未能及时排查清理、恢复实抄,也未对用户可能存在的异常用水(漏水)做出预警提醒,服务存在瑕疵。

本着“水为民生”、切实减轻用户负担的原则,我集团决定作出如下处理:

(一)减免阶梯水价差额

经核算,本次产生水费2305.15 元。对因抄表方式及账期合并导致的阶梯水价差额部分,予以全额减免。用户本次漏水产生的实际水费按基础水价计算,合计1446.5 元。

(二)对抄表员履职问题进行内部考核处理

已对当事抄表员未及时排查表井、未做好异常用水预警提醒的行为,依照集团相关制度进行考核及通报批评。

(三)优化服务措施

集团将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加强抄表巡检力度,完善异常水量主动告知提醒机制,避免类似争议再次发生。

四、温馨提醒

建议用户定期检查家中表后管道及用水设施,发现异常及时维修。如遇水表井被占压、淹埋等情况,欢迎拨打我集团24小时服务热线 2933333,我们将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