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夜深人静
四下无人
他翻窗进入加油站
不偷钱不偷油
专挑香烟下手
67条整烟、52包散烟、91包雪茄
一口气全搬回家
藏在了阁楼里——
不出意外,被抓了!

基本案情
2025年8月底的一天深夜,杨某某溜到常德市武陵区柳叶湖一家加油站,趁下班没人值守,翻窗钻进去,把货架和仓库里的香烟洗劫一空—67条整烟、52包散烟、91包雪茄,全部搬回自家阁楼。经鉴定,这批香烟价值16459元。
第二天杨某某就被抓获,警方从他家里搜出了全部香烟,如数还给了加油站。到案后杨某某老老实实交代了全部事实,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官说法
被告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杨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从宽处理。被盗物品已全部追回并已发还给被害单位,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杨某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结合其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的调查评估意见,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本院依法对其宣告缓刑。
判决结果
被告人杨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典型意义
1、盗窃行为具有高度的可追溯性。即便在无人值守的加油站、便利店等场所实施盗窃,其内部监控系统与公共安全“天网”系统通常处于24小时运行状态,视听资料可作为关键证据。行为人切勿心存侥幸,认为夜间作案即可逃避追查,此类场所已成为违法犯罪的高风险区域。
2、退赃退赔是重要的量刑情节。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行为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是否退赔被害人损失,是衡量社会危害性、行为人悔罪态度及弥补后果程度的关键因素。
以本案为例,杨某某盗窃香烟价值人民币16,459元,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依法应在上述幅度内量刑。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特别是其所盗财物已全部追回发还,未造成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极大地降低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法院综合考虑上述情节,依法对其从宽处理,适用缓刑。
特此提示:任何盗窃行为均将面临法律追究。主动退赃退赔、获得被害人谅解,是依法可以从宽处罚的重要情节;反之,若未能挽回损失,则将依法承担更严厉的刑事后果。切勿以身试法,谨记守法是公民底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