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开日 | 一堂生动的“帮信罪”法治实践课——湖南文理学院法学生走进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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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开日 | 一堂生动的“帮信罪”法治实践课——湖南文理学院法学生走进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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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宣判:被告人李某、刘某、田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4月3日上午,随着法槌落下,武陵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内一起“帮信罪”案件当庭宣判。旁听席上,来自湖南文理学院法学院的60余名学生神情专注,在庄严肃穆的氛围中,亲历了这场真实的法律实践。

PART.01

庭审直击:三被告人“帮注册、跑流水”触刑法

法庭调查显示,三名被告人在明知他人可能利用银行账户从事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以牟利为目的,协助注册公司账户并帮助“跑流水”,涉案资金流水达数百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庭审中,三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控辩双方围绕立功、自首等焦点展开辩论。合议庭经评议后当庭作出判决,并对三人进行了法庭教育。

PART.02

庭后延伸:辩护人警示“法律红线”

庭审结束后,审判法官主动走到旁听席前,结合案情开展了一场即兴普法:“很多年轻人认为‘只是借张卡、帮转个账’,却不知一旦被用于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就可能构成‘帮信罪’。法律意识的淡漠,往往让人不经意间滑向犯罪深渊。”她提醒学生:“作为法律人,未来不仅要专业知识扎实,更要在生活中筑牢法治观念,守住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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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3

互动问答:审判长、法官助理现场答疑

在接下来的交流环节,学生们踊跃提问:“法院在实践中一般如何认定被告人对自身行为性质具有明知?”“被告人之前有过前科,是否构成累犯?法院在认定犯罪时如何区分主犯与从犯?”“本案仍有同案人未判决,法院是如何决定并案、分案审理的?自首和认罪认罚是否可以叠加减刑,具体是怎么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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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司法实践中,‘明知’不要求确知,而是根据身份经验、交易异常性、报酬合理性等综合推定。比如明显不符合常理的高额报酬、躲避监管的转账要求等,都可能构成‘推定明知’。”

审判长与法官助理针对学生们提出的疑问,结合司法实践和理论知识,向学生们一一作答。

“以前在课本上学到‘帮信罪’,总觉得离生活很远。今天听到被告人陈述‘只是帮忙转账,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才真正体会到法律条文背后的现实分量。”湖南文理学院法学院大二学生陈同学感慨道。带队教师表示:“这种沉浸式教学,让学生直观感受到司法裁判的逻辑、法律职业的严谨,以及法治精神在具体个案中的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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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不仅在于知识传授,更在于培育对法律的敬畏与信仰。将课堂搬进法庭,以真实案例为教材,让青年学子在司法实践中感受公平正义的力量。

武陵区法院旁听庭审开放日,是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深度融合,通过零距离观摩真实案例,得以学生直观审视证据链构建、法律适用及庭审流程,深化程序正义认知,培养法律思维与职业理论,为成为高素质法治人才筑牢实践根基。

来源: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