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男子与老师争执,报警谎称学校有人被砍,民警:已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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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男子与老师争执,报警谎称学校有人被砍,民警:已行拘

1月上旬,湖南湘江新区公安局黄金园派出所接到男子李某报警,称在某学校门口有人持械伤人。接警后,中队长肖锟、民警周鑫立即赶到现场,但并未发现任何与报警人所述内容相关的行为,且在与李某电话沟通时,对方支支吾吾,多次拒绝告知自己的详细地址,随后竟将电话关机。

经查,李某在学校内办理相关手续时,因手续繁琐,与在校老师发生争执,一气之下便虚构事实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

了解情况后,民警将李某传唤至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李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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