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配送“笑气”,3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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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配送“笑气”,3人获刑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金牛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非法经营“笑气”案,被告人张某某、陈某、张某轻信“高薪配送”谎言,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长期非法运输、经营一氧化二氮(俗称“笑气”),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以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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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件 回 顾

1. 张某某曾从事网约车司机和外卖员工作,他偶然在外卖群里看到一则“高薪招聘”信息,对方声称只是运送酒水礼品,日薪可达300元-400元,而“酒水礼品”实为“笑气”。张某某以外卖员身份做掩护,按照“上家”指示,骑电瓶车取货并送至指定地点。

2. 随后,张某某将这条“门路”告知表弟陈某。陈某利用自己租来的网约车协助运输。

3. 2025年3月和6月,陈某两次因运送“笑气”被公安机关拘留,陈某依然没有收手。

4. 陈某还拉拢同学张某加入。张某利用跑网约车的间隙接单送货,同样在2025年3月被拘留后仍未收手。

他们一度听信“上家”所谓“运送‘笑气’最多只是拘留”的谎言,2025年2月至6月,三人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长期按照“上家”安排向吸食人员运送“笑气”。整个过程中,三人从未见过“上家”或买家,只是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便离开。直到2025年7月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此期间,张某某获利3万余元、陈某获利8万余元、张某获利4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张某、张某某违反国家规定,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一氧化二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决被告人陈某、张某、张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有期徒刑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八万元至四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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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气”,即一氧化二氮(N2O),是一种无色有甜味的气体,通常在医学麻醉、食品加工、航天领域、赛车发动机等不同行业中多有应用。称之为“笑气”,是因吸食后多会令人脸部肌肉失控,形成诡异的痴呆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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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民警根据线索成功抓获涉“笑气”人员王某某,随后顺藤摸瓜将另外两名涉案人员一并抓获归案。令人唏嘘的是,民警前往王某某家中将其抓获时发现,她已无法正常行走。王某某今年刚20岁,她告诉民警自己因长期吸食“笑气”,出现下半身神经麻木的相关症状,双腿已被毁,从去年十二月开始,就在家卧床,生活无法自理。即便如此,她还是抵挡不住“笑气”的诱惑,当天在朋友马某某的“邀请”下,趁家人熟睡,她从房间艰难爬出,上了事先叫好的车辆,前往约定地点与马某某一同吸食“笑气”。此后,马某某因事离开,但王某某仍觉得不过瘾,又联系了朋友程某某来接她。随后,王某某又在程某某车上吸食了“笑气”后返回家中,直到警方找到她。

潇潇湘湘提醒

“笑气”的危害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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