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2月31日,湖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近期新修订印发的《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深入解读。针对实践中部分管理单位存在的“不敢共享”等顾虑,新修订的《管理办法》通过建立保险保障制度、明晰收费标准、建设专业团队等多项“实招”,旨在切实提升管理单位开放共享的积极性与安全感,进一步释放价值超百亿元的科研仪器资源潜能。

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钱国平介绍,为破解“不敢共享”的难题,2025年以来,省科技厅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深入调研,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管理单位的意见建议。新修订的《管理办法》直击痛点,从三个关键层面构建保障体系:
一是建立风险兜底的保险保障制度。 《管理办法》明确推动开发专门的科研仪器共享保险产品,对共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仪器设备意外受损等情况,建立明确的责任认定和损失补偿机制,运用金融工具为开放共享保驾护航。同时,着力构建科研设施和仪器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加强专业维护与技术支撑,从根本上降低设备开放使用的后顾之忧,让管理单位能够“放心开放”。
二是明晰有据可依的服务收费标准。 针对收费模糊可能引发的管理难题,《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管理单位提供开放共享服务,可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收取费用。收费范围清晰界定为成本补偿费和人力成本服务费,并对开放共享服务净收入的核算方式、成本补偿的列支范围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一举措确保了收费的合理性与透明度,保障了管理单位在开放共享中获得可持续的合理收益,激发其内在动力。
三是建设专业高效的共享服务团队。 人才是开放共享质量的关键。《管理办法》明确将推动成立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行业专家组成的开放共享专家委员会,为全省工作提供专业智力支持。同时,要求各管理单位完善并落实实验技术及管理人员的岗位设置、培训体系、职称晋升通道和激励政策,着力打造一支稳定、专业、高效的服务团队,提升精细化管理和专业化服务水平,确保开放共享既能“放得开”,也能“接得住、管得好”。
此次新规的出台,标志着湖南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工作从注重规模覆盖向注重质量效能和可持续发展迈出了关键一步。通过系统性的制度设计,有望彻底扭转部分单位的观望心态,充分调动其开放共享的主动性,推动更多“沉睡”的科研仪器资源高效服务于企业创新、大众创业,为湖南省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注入更为强劲的公共资源支撑。(刘峥峥,刘文怡)
来源:湖南省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