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30余次盗窃环卫工人财物,胡某芳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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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30余次盗窃环卫工人财物,胡某芳被判刑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攸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对一起专门针对环卫工人休息室及公厕的盗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胡某芳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退赔财产损失1.8万余元,判决现已生效。此案的审结,既是对侵害基层劳动者权益行为的严厉打击,更向社会释放“违法必严惩”的明确警示。

专挑“暖心港湾”下手,作案时间持续久。经查,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期间,被告人胡某芳发现城区部分环卫工人休息室及公厕位置较偏、管理时段存在空隙,竟先后近三十余次潜入二十多处环卫工人休息室及公厕,趁无人之机拆卸并盗走铝合金门窗及防护网、壁挂空调外机、空调内机等物品,所盗物品均被其低价转卖,非法获利共计1万余元,导致被盗休息室因设施缺失无法正常使用,多名环卫工人只能在路边露天休息,夏季暴晒、冬季受冻。更有环卫工人因担心休息时财物被盗、人身安全受威胁,产生焦虑情绪,甚至出现凌晨作业后不敢短暂休息的情况,严重影响工作状态与心理健康。

环卫工人是城市的“美容师”,休息室是其遮风挡雨的“暖心港湾”,为此攸县人民法院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充分考量案件对于环卫工人群体的危害以及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财产权的侵犯,依法对被告人做出严惩判决,用司法利剑斩断伸向基层劳动者的黑手。

劳动者的权益不容侵犯,民生设施的安全不容破坏。我院将持续聚焦基层劳动者权益保护,对侵害环卫工人、快递员、外卖员等群体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以司法之力为每一位城市建设者筑牢“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