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对新增推免资格高校予以备案的通知》,经符合条件高校自主申报、高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推荐并公示,67所新增推免资格高校予以备案,湖南工商大学位列其中。

至此,湖南具有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的高校达到12所,分别为新增的湖南工商大学,以及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南华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吉首大学。
“推免资格”是什么意思?
“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
“推荐”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根据教育部规定,申请推免资格的高校需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或硕士学位授予权且独立招收硕士研究生满15年(艺术、体育类院校需6年);教学质量优秀,招生秩序良好;办学行为规范,无重大违规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