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小区电动车乱停乱放,居民要从车缝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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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小区电动车乱停乱放,居民要从车缝里走

近日,市民黄先生向湖南交通频道《为民热线》栏目组反映,长沙县星沙街道印山蓝色海岸小区物业开设了专门的电动车停放处,但不少业主还是把自己的电动车停到楼栋单元门附近。尤其是6、7栋,一到晚上,单元楼道出入口停满了电动车,出行非常不便的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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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生:一到晚上,小区楼栋出入口附近停满了电动车,消防安全隐患很大,每天下班回家晚一点,都得从电动车的缝隙里面走,很不方便。这个问题我反映了多次,物业社区劝导一次是一次,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小区物业:

对电动车乱停乱放问题进行整改

接到黄先生求助后,《为民热线》记者将问题转办到长沙县星沙街道办事处。第二天,长沙印山蓝色海岸小区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打来回复电话表示:黄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物业正联合社区、街道、消防对小区电动车乱停乱放的问题进行整改。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我们做了一个统计,小区每一个单元有132户,电动车大概在80-100台左右。电动车数量比较多,物业在小区每一栋附近都做了电动车停放棚。之前,物业还想通过破绿化、减少停车位等方式增设电动车停放车棚,但遭到小区业主的反对。所以,小区保安每天上午、下午都会对电动车停放进行挪动,确保电动车不停在架空层,不挡道。

接到投诉之后,物业和社区、街道、消防到现场查看,看具体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目前,我们计划在楼栋出入口增设U型桩,挡住不让电动车停进来。这个U型桩的设计我们也做了考虑,三个错开安装,轮椅和推车可以拐着弯进去,但是电动车进不来,以此来引导业主们将电动车停到小区楼栋附近的停车棚。

为民提醒

《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镇居民住宅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首层门厅、楼梯间等室内公共区域和消防车通道以及可燃物附近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明确:单位和个人违反本规定,为电动车充电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首层门厅、楼梯间等室内公共区域和可燃物附近停放电动车的,由消防救援机构予以警告,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