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刘女士在我的长沙APP《我要找律师》专区反映,她7年前办了一张祛痘终生卡,本想通过美容项目让自己美美的,结果“办出”了一系列糟心事。
刘女士告诉记者,2018年,她充值7000多元在苗方清颜南门口店办理了一张祛痘终生卡,不久后该店闭店,她被商家推荐到其他店继续做项目。
“我在那里做了没多久,买了一些产品,没多久就把我推到了黄土岭店。”刘女士表示。

从刘女士提供的支付记录看,她从2020年起至2022年,有多笔在苗方清颜黄土岭店转账付款的记录,共计13000余元。她表示,最初的办卡充值缴费凭证及合同因为自己更换手机没有保留。
“黄土岭没做多久,又把我推到北辰店,北辰服务没多久,又把我推到河西这个店,然后河西这个店以我多次爽约为借口,拒绝为我服务。可是我也没有约过几次,一个月也就2、3次,爽约过2次,然后就说终止为我服务,合同上面也没说爽约了就不能服务了,这就是在坑我。”刘女士表示。

随后,记者来到刘女士所说的苗方清颜河西店,也就是苗方清颜美容院奥克斯广场店进一步了解情况。
记者:她办卡的南门口店跟你们店有什么关系吗?
苗方清颜美容院奥克斯广场店 院长:完全没有关系,老板都不一样,我们不是一个老板,不是一个法人。
记者:独立法人的,都是加盟了这个品牌是吧?
苗方清颜美容院奥克斯广场店 院长:对 是的
记者:那她在其他店充值,能去别的店做服务吗?
院长:不可以。
记者:那她为什么可以去别的店去售后服务呢?
院长:当时是这样的,比如我跟你店长关系好,你帮我做一下。
这名负责人称,刘女士没有在她们店充过值,她们店也从未收到过刘女士的办卡费用,且她们店与南门口店无关联,因此本来就没有为刘女士提供服务的义务。之所以同意刘女士到店做项目,是因为她们店长与此前为刘女士服务过的苗方清颜北辰店的店长私交较好,然而在实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双方几次发生矛盾纠纷,因此,门店决定终止为刘女士服务。
“她当时在北辰做售后,跟北辰产生了矛盾,北辰不愿意给她做售后。本身同城我们就不做售后的,然后北辰的店长跟我们店长关系好,她就到我们这里做售后。中间她预约了,在预约过程中,有时候没时间没准时过来,店长跟她说了,说的过程中预约就老是要求店长一个人做,别人给她做不可以,然后她就要求我们给她退款,为什么我们给她退款?”苗方清颜美容院奥克斯广场店院长表示。
针对刘女士的诉求,苗方清颜品牌方客服人员作出了答复。
“如果你想维权的话,只能联系当时办卡的门店,因为咱们的门店都是独立经营的,自负盈亏,由老板去承担这个责任。如果说您现在有合同的话,这边可以安排售后部门看下您的合同,看能否联系其他门店为您做售后服务,但是您现在手里没合同,其他门店肯定是不能接收的,因为现在没办法证明您的身份,系统只能在您办卡的门店系统里查询的,公司这边没有联网系统的。”苗方清颜品牌方客服人员表示。
对此,湖南湘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璐表示:“在苗方清颜南门口店充值7000元,办理终生卡,现无法享受服务,首先根据合同相对性,刘女士可向南门口店要求退还未服务的充值费用,即使闭店,可根据门店性质要求经营者承担责任。对于奥克斯店,如果没有签订相关补充协议,无法要求其退款。关于品牌方,如果充值店面与充值方是加盟关系,品牌方无需承担责任,但如果是具有高度一致的经营外观,未注明加盟店,可能认定存在一定监管、督促过失,品牌方却因加盟获得一定利益,可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具体比例由法院裁量。因此起诉要求退费,建议将品牌方列为共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