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维权无忧,天天在线!红网携手湖南省消保委开展“天天3·15 律师在线答疑”公益活动,32名专业律师轮值在线,365天响应消费者诉求,让您的合法权益天天有保障!本期由湖南省消保委第三届律师团钟文科律师(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本期聚焦
网友“0j49exw”留言:我是大学生,遭遇了长沙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租房骗局!当初租房时,该公司中介未明确说明价格仅为首月费用,后续需长租一年且房租大幅上涨。急需租房的我在其诱导下,付了首月房租一半的定金,即400元。后续得知租房真相后,我向该中介提出退还定金的要求,可中介一直未退费,如今已删除我好友无法联系。

专业解答
钟文科律师(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根据上述规定,遭遇中介纠纷时,您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首先固定与收集证据,包括收集与中介在企业微信、短信等平台的聊天记录(重点标注租金标准、租赁期限等承诺内容)、定金支付凭证(如转账记录、收据)、合同文本(若有则需审查是否存在格式条款或隐瞒内容)以及其他佐证材料(如该公司官网宣传截图、其他租客投诉记录)。
接着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通过全国12315平台(http://www.12315.cn)或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0731-12315)提交投诉,需准备投诉书(列明被投诉方信息、事实理由与诉求)、证据清单、身份证复印件,要求对中介虚假宣传、违规收取定金行为立案调查。
若发现中介无房地产经纪资质,还可向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情况,要求查处其非法经营行为。
最后,您还可向中介公司注册地或合同履行地(长沙)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与中介的租赁合同,判令其退还400元定金。若您主张欺诈,还可按定金罚则要求赔偿400元,并赔偿因维权产生的交通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