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陈女士在我的长沙APP《直通记者》专区反映,因为需要运送一批价值3万多元的货,她在货拉拉平台上叫了一辆小货车。然而,在运输的过程中,车辆突然起火,不仅车辆被烧毁,自己价值3万多元的货物也付之一炬。当她找到货拉拉平台及涉事货运司机索赔时,对方的态度令她气愤。
“3月27号,我叫了货拉拉平台的车子,从开福区运货到岳麓区,中途在湘江新区管委会门口发生了货物燃烧,全部烧完了。”陈女士表示。

陈女士说,当天她没有随货车一起走,等她接到货车司机电话赶到现场时,自己价值3万多元的货物已经基本被烧毁。经过岳麓区消防救援大队调查,起火部位位于货车尾箱靠驾驶室位置,起火原因可以排除放火、雷击、电气故障等原因引起火灾,不排除外来火源引发火灾。虽然不知道这火到底是怎么烧起来的,但她是从货拉拉平台上叫的车辆负责运输,因此她认为货拉拉平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货拉拉平台没有给我们任何回复,就是要我起诉,走诉讼流程。”陈女士说,事后她也直接联系了涉事货运司机,商讨赔偿事宜时,对方的回复令她无法接受。
涉事货运司机:我没有不赔偿,我会赔偿运费的3倍。
陈女士:你烧了我3万多货,赔我300块钱,那不是开玩笑。
涉事货运司机:你直接找货拉拉就行了,你找我是没用的。

那么,从货拉拉平台叫车运货,出事后的损失到底由谁来赔付呢?记者陪同陈女士找到了货拉拉市场部湖南区域负责人。对方表示,货拉拉平台已在全国23个城市推出“单单保”货损保险服务,这其中就有长沙市,用户下单时只需勾选即可投保,但此次陈女士并未在平台上投保。另外,货拉拉与乙方,即与货运司机签署的协议中明确约定:货拉拉仅为乙方与运输服务需求方提供中立、独立的第三方信息中介服务。乙方同意及承认货拉拉不是乙方的代理或运输服务需求方的代理,不是运输服务中的需求方或提供方,亦不是雇用司机之合约或租用参与车辆之合约的任何一方,亦与乙方不存在任何挂靠、雇佣、合伙、合资或其他关系。因此,结合事故调查结果,在此次事件中,陈女士的损失应由货运司机承担。

“根据货拉拉与司机签署的服务协议,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在没有投保的情况下,司机作为货品承运方,需承担主要责任,本次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认定书显示,订单中因外部因素引发车辆失火,因此承运司机应该承担主体责任。”货拉拉市场部湖南区域负责人周江表示。
对于该事件的责任划分问题,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湖南湘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璐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此次事件中,谁承担责任取决于谁是承运人。货拉拉公司在此次事件中,如果仅提供的是信息中介服务,未参与货物运输,不是运输合同的相对方,货拉拉公司也已经向托运人提供符合约定的信息中介服务,另外货主下单时没有选择提供货损保障,因此货拉拉公司无需对货物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应当由承运司机承担责任。”
经过记者协调,货拉拉平台表示可以为陈女士特殊申请12000元的专项关怀金。
货拉拉市场部湖南区域负责人周江表示:“鉴于司机目前愿赔偿的额度较低,基于用户实际损失,平台为用户特殊申请12000元专项关怀金,对于超出部分的损失,平台将积极配合用户通过法律途径向司机追偿。”
目前,陈女士已准备通过诉讼途径追责,对于后续进展,我们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