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法院:以“案”明纪 以“法”助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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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区法院:以“案”明纪 以“法”助廉

为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常德市武陵区法院组织开展职务犯罪庭审观摩活动。常德市国税局、常德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中国石化常德石油分公司等3家单位领导干部、党员代表200余人参加庭审旁听,切实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课堂”。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认定事实、证据的争议内容和定罪量刑等关键问题,组织诉讼双方举证质证、展开法庭调查、进行法庭辩论,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依法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近三小时的庭审过程环环相扣,抽丝剥茧般揭开案件细节,清晰还原了被告人在利益诱惑下迷失自我,一步步突破底线、跨越红线,最终滑向违法犯罪深渊的全过程。

经审理、合议后,审判长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全体旁听人员表情凝重,“沉浸式”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惨痛教训及严重后果,用“看得见的教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常德市武陵区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职务犯罪庭审观摩,持续深化以案释法,不断增强“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效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贡献法院力量。

来源: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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