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350多年的房子,能否认定为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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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350多年的房子,能否认定为文物”

近日,网友“278550”通过红网《问政湖南》栏目发帖,咨询村中有350多年历史的建筑是否属于文物。帖文发出后,祁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作出了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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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网友“278550”我是祁阳市黄泥塘镇杨梅塘村十组人,我的老祖宗在17世纪建造了一处全木质结构的公益用房,该处房子历经350多年的风雨侵蚀和数十次洪水冲击,现虽已破旧但仍笔直挺立。请问该处房子是否属于文物?是否需要进行文物保护?因该用房已破旧,拟打算在2025年4月全部拆除,重建砖混结构用房。如属于文物,请派员现场查看并采取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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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应

祁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您 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25年3月24日下午,我局文物工作人员到黄泥塘镇杨梅塘村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该建筑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但保存现状差(仅存公厅屋),产权属集体所有,不属于文物点。我局建议由杨梅塘村委会主导,通过自筹资金的方式,做好修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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