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当下正是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也是农资销售的旺季。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湖南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努力维护农资市场安全,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
雷光明调研岳阳农资监管工作
为强化农资质量监管,护航春耕生产,3月25日,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雷光明率队到岳阳开展专题调研。
在湖南金叶众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富丰肥业有限公司和汨罗市新市市场监管所,调研组通过现场查看、座谈交流等形式,全面了解农资企业生产经营、质量管控及基层监管工作情况,广泛听取生产企业、经销商、种粮大户及基层监管部门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指出,农资质量关乎粮食安全和农民切身利益,必须压实责任、强化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畅通与企业、农户的沟通渠道,推动农资质量监管向“主动服务”延伸,寓监管于服务中,切实解决企业和农户关切的难点问题,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上下功夫,切实提升监管效能,筑牢农资质量防线,让广大农户享受到“农资监管、质惠乡村”护农行动成果。企业要坚守质量底线,提升产品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农业现代化提供支撑。(供稿:产品监督处 廖凡)
常德:发布稳定农资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书
春耕生产在即,3月21日,常德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各农资经营者发布稳定农资市场价格的提醒告诫书,确保农资市场价格稳定,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利益。
加强价格自律。各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
依法自主定价。各经营者定价应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严禁价格欺诈。各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农资价格上涨,扰乱农资市场价格秩序;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
落实明码标价。各经营者必须按规定明码标价,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价目表的内容不得漏标、错标、模糊不清,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不得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揽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严禁虚假宣传。各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不得使用一些误导性语言标示,如“优惠价”“惊爆价”“最低价”“超低价”“特价”等夸张性词语,“降价价签”标识不得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
自提醒告诫之日起,各农资经营者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市局将加强农资市场价格巡查和检查,畅通12345、12315投诉举报渠道,对检查或举报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罚,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经营者,将从严从重处罚,并依法公开曝光。(供稿:常德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