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600元抚养费都不出?湖南邵阳一女子被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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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600元抚养费都不出?湖南邵阳一女子被告上法院

“从立案到拿钱只用了五天,这执行太有效率啦!你们还亲自把钱送到家里,真是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近日,湖南省邵阳市邵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以“快立、快执、快结”工作模式高效办结一起涉民生小标的案件,申请执行人蒋某在收到12600元抚养费后连声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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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与蒋某经邵阳县法院调解离婚后,婚生女儿由父亲蒋某抚养,李某自愿每月承担600元抚养费直至小孩年满十八岁。因李某一直未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李文玲第一时间与申请执行人蒋某取得联系。经了解,蒋某身患残疾,收入来源有限,女儿又正值上学的年纪,急需这笔钱渡过眼下的难关。

李文玲立即传唤被执行人李某,然而自以为聪明的李某却和执行干警玩起了“心理术”,打起了“游击战”,拒绝与执行干警沟通,甚至玩起了“躲猫猫”。面对这种情况,李文玲当即组织执行干警,连续两日蹲守在李某的居住地,成功将其强制传唤至法院。

“蒋某独自带着孩子是多么的不容易!况且抚养孩子是每个父母应尽的义务,不能因为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就忽略了对孩子情感和物质上的关怀!”羁押室内,李文玲发现李某穿着打扮颇有讲究,与蒋某父女拮据的生活形成了强烈的反差。“600元一个月的抚养费对你来说负担也不大,你为什么拒不履行义务?当‘老赖’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各部门联合惩戒,你想受到法律的制裁吗?”在李文玲的释法明理下,李某幡然醒悟,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履行了12600元抚养费,并保证以后的抚养费一定按时支付。

“小案”关乎大民生。下一步,邵阳县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执”工作理念,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将小标的、涉民生案件作为执行工作的重点,依法用足用好执行措施,用执行速度和力度呵护民生“温度”,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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