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常德市公安局公布6起打击食药烟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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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常德市公安局公布6起打击食药烟犯罪典型案例

严厉打击食药烟犯罪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024年以来,常德市公安局在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深入开展打击食药环犯罪“昆仑行动”、打击食药领域突出违法犯罪“安康一号”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以及涉烟草突出犯罪行为,始终保持对犯罪高压震慑态势,着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药好食安。

一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加强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烟草等部门联合执法,严格按照“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的要求开展破案攻坚,全市共立案侦办食品、药品、农资、烟草类刑事案件71起,公安部督办案件2起,省厅督办案件13起,移送起诉230人,捣毁各类假劣食品药品烟草生产、销售窝点59处,打掉犯罪团伙21个。先后破获了“6.16”生产、销售假药案、“6.29”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4.15”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件。

下一步,常德公安将始终坚持把维护食品药品安全作为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头等大事来抓,深入排查整治各类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涉烟犯罪,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们也在此呼吁,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各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涉烟草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110,0736-7958898。

常德市公安局

2025年3月15日

常德公安机关打击食药烟犯罪

典型案例

一、【打击“订单农业坑农诈骗案”】

2024年,常德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破获一起利用灵芝、金线莲、金耳菌菌种订单种植坑农害农诈骗犯罪案。经侦查查明,2023年3月至5月,犯罪嫌疑人仲某某等5人在常德经开区注册成立仅具有展示功能的菌厂,以低廉的价格采购灵芝、金线莲、金耳菌等菌种,通过“经纪人”(黄牛)在抖音、快手、微信等网络平台吸引外地农户到菌厂参观,向其虚假宣传菌种养殖的巨大利润,虚假承诺提供包成活、包回收、包技术等各种支持,利用签订合同的方式,以高于市场价数十倍的价格销售给被骗农户,导致被骗农户血本无归。经农业部门出具专业鉴定、认定意见,涉案菌种仅含有劣质菌丝,有的甚至不含任何菌丝,系假劣种子。被骗农户涉及湖南、湖北、江西、广东、福建、四川、浙江等地20余人,目前,被骗钱款53万余元已全部追回。2025年3月14日,武陵区人民法院依法以犯合同诈骗罪,判处徐某某等三人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至二年十一个月不等有罪刑罚,并处罚金。

二、【打击“问题减肥食品”】

2024年1月,武陵公安分局从一条微信销售减肥食品线索入手,成功破获一起特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经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在生产的糖果、奶片、咖啡等食品中添加西布曲明,使用各种不同包装进行分装,然后通过微信等渠道向全国各地销售。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捣毁生产、仓储窝点3个,扣押生产设备5套,西布曲明原料5公斤,糖果等成品和半成品10000余件,实现了从包装、原材料到生产、销售非法产业链全链条打击。2024年7月,该案已移送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三、【打击“问题保健食品”】

2024年3月,鼎城区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特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经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等人在生产的胶囊、药丸等保健品中添加西地那非等那非类物质,包装制作成“蚁力神”“勃龙伟哥”“黄金玛卡”“金枪不倒”等20余种保健品,通过网络等渠道向全国各地销售。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捣毁生产、加工、包装窝点6处,查扣生产设备6台,成品保健品8.2万瓶,半成品保健品6.5万瓶,各色的散装胶囊14万粒,各类药品说明书、标签20余万张,西地那非一桶(约80斤)和药用辅助原材料32大袋。2024年12月,该案已移送鼎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四、【打击“问题狗肉”】

2024年10月,津市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系列盗窃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经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等人使用弓弩射杀盗窃家狗,之后销售给肉类经营户。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经抽样鉴定,在扣押的狗肉、针管等涉案物品中均检出含有琥珀(单)胆碱成份。2025年2月,该案已移送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五、【打击“问题豆芽”】

2023年12月,澧县公安局破获一起生产、销售问题豆芽案。经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人为使豆芽加速生长、提高质量、产量,在养殖豆芽过程中使用“营养水剂”,之后对外销售。经对豆芽及“营养水剂”进行抽样送检,检出含有国家禁止在豆芽中使用的6-苄基腺嘌呤成份。2024年4月18日,澧县人民法院依法以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李某某等三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有罪刑罚,并处罚金。

六、【打击“非法经营烟草”】

2024年7月,武陵公安分局破获一起非法经营卷烟、假烟案。经侦查查明,2024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农某某等人从广西、广东等地购买“芙蓉王”“黄鹤楼”等假烟,再逐级销售,最终销售到常德。该案共查押“芙蓉王”“黄鹤楼”等假烟共计7000余条,价值超200余万元。2024年11月,该案已移送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