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澧县法院大堰垱法庭、甘溪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特殊群体诉讼需求,通过“上门服务”,将法庭“搬”进残障人士院落、患病群众床前,让公平正义跨越“最后一米”。
送“法”上门 巧解家事纠纷
春日暖阳下,大堰垱法庭庭长喻丹带领团队来到大堰垱镇九旺村开展上门调解工作。原告邓某因智力缺陷且行动不便,无法到庭参与调解,喻丹遂将调解地点移至邓某家中。考虑到邓某的特殊,喻丹采用“监护人参与”机制,用方言土语搭建沟通桥梁,通过引导邓某与被告苏某换位思考、理性沟通,最终促成双方和平解除婚姻关系,并就邓某后续生活照料、经济帮扶等达成详细协议。
巡回审判到床前 司法服务暖民心
在甘溪滩镇古北村,瘫痪卧床多年的被告徐某家中,一场特殊的庭审正在进行。为减轻当事人诉累,甘溪法庭庭长张威带领团队来到徐某的病床前,就地搭建简易法庭。经法庭主持调解,原告汤某与被告徐某就婚姻关系解除、子女抚养及探望权等达成协议。调解过程中,张威既注重法律规范,也关注情感疏导,汤某当庭承诺“会让孩子常回家看看”,被告家属连声道谢。
这些温情场景正是澧县法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生动注脚。近年来,澧县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创新司法便民利民举措,通过运用多元解纷机制、送“法”上门等措施,妥善化解涉弱势群体案件,让司法服务饱含民生温度,让裁判文书彰显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