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残联共同发布6个残疾人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典型案例。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商某与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调解案——无障碍诉讼服务助力妥善化解涉残疾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成功入选!
商某与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
合同纠纷调解案
基本案情
商某是一名盲人按摩师,每天中午11点左右出门上班,晚上9点多回家,加班回家已是凌晨。因所住小区电梯缺少无障碍设施,商某回家之路困难重重。有一次因为走错路,敲错门,邻居十分愤怒。好在对方知道商某是视力残疾人后消了气,将他送回家。之后,商某多次找到小区物业公司,希望对方能够加装盲文和语音播报系统,消除出行障碍。因问题反映多次,迟迟没有得到解决,商某选择不交物业管理费。小区物业公司因此向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商某缴纳拖欠两年多的物业管理费共5000多元。
调解过程及结果
本案虽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但引发双方争议的核心在于物业公司是否应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设施。为此,法官多次来到商某居住小区“上门调查”,亲身体验因无障碍设施缺失所导致的生活不便。商某表示,自己有稳定收入,每个月两百多元的物业管理费并不算多,只要物业公司能够加装盲文和电梯语音播报系统,就立即缴纳物业管理费。之后,残联调解员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物业公司表示,之所以不同意商某提出的安装无障碍电梯要求,主要是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在开发商建设电梯时未配备相关设施;二是该物业公司没有安装无障碍设施的先例,商某不能以此为由不缴纳物业费。法官和特邀调解员多次来到物业公司,共同向负责人阐明升级电梯无障碍设施重要性。
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物业管理公司承诺,将尽快为电梯加装盲文和语音播报系统。商某表示尽快缴纳拖欠物业管理费,双方矛盾最终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