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例行检查时,公民理应积极配合。但是,湖南衡阳一车主刘某却以身试法,最终因阻碍执法被行政拘留10日。
1月19日,衡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城市客运执法大队联合公安交警在市城区开展出租车客运市场联合整治夜查行动。当晚9时许,刘某驾驶湘DDXXXX小汽车行驶至衡阳市蒸湘区船山西路99号路段时,执法人员上前例行检查发现刘某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情况下,通过某网约车平台线上接单载客,涉嫌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执法人员遂依法依规对该车进行暂扣,并向其宣讲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刘某明知自己的营运行为不合法,在数次向执法人员索要暂扣车辆无果后,竟公然采取坐执法车头、躺执法车下等撒泼耍赖的方式,阻碍执法,引起路人围观,造成不良影响。
为防止事态扩大,执法人员一边对司机进行劝导,一边拨打“110”报警电话求助。派出所民警接警赶到后,刘某不但不听从民警劝告,继续躺在执法车底;而且在民警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时,拒不配合,进行反抗,导致出警人员手指、腿部受伤,行为极其恶劣,再次严重阻碍执法。
最终,刘某因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此外,刘某还因涉嫌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被衡阳交通执法部门立案,案件待其行政拘留期满后再依法办结。
衡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醒客运行业从业人员,要以此为鉴,依法依规经营。同时,还要积极主动配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