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7号)要求,现就湖南省2025年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政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2025年1月20日起,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可享受购新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件最高不超过500元。
二、参与方式
(一)参与流程
1.实名认证: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含云闪付输出服务的其他APP)进入“湖南数码产品”小程序,进行实名认证,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信息。
2.领取补贴:实名认证后,消费者即可每类产品领取1张补贴资格券。
3.立减补贴:领券后,消费者在购买参与企业提供政策适用商品时,可在订单支付环节按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参与线下活动的企业名单可在云闪付APP的“湖南数码产品”小程序中查询,线上平台和企业另行公告)
(二)参与规则
1.一个消费者每人每天每个类别可以领取1张消费券,当天有效。消费券只能使用1次,当天未使用的消费券在第2天6点后可再次领取。如果消费者购买后全额退货(含在电商撤销交易),可在第3天6点后重新领券。(比如,1号退货,3号6点可重新领券)
2.数码产品需单独结算,1件商品对应1张购物小票和发票;需现场拆盒激活,由企业(商户)留存激活记录,以备审计。
3.如发生退货情形,企业(商户)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给企业(商户)以后,企业(商户)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国库。
4.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金融机构等各类优惠叠加。
三、有关要求
各政策参与主体对补贴资金安全负直接责任,要加强自律,做到诚信守法经营,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支付环节向消费者明确提示获取政府补贴金额,不得“先涨价后补贴”、变相涨价、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等,不得发布虚假性、误导性信息,不得利用自身大数据优势做出有违消费者意愿的行为。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截留、挪用、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取消活动资格,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