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火铳,陶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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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火铳,陶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心存侥幸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

无人知晓?

殊不知

该行为

已触犯法律!

2024年12月11日

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公安局发布了

《安化县公安局关于奖励举报涉枪违法犯罪的通告》

全力打击

严厉打击整治涉枪违法犯罪

行动开展以来

安化县公安局

多警种合成作战

查处了一批涉枪案件

抓获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

典型案例

1月2日7时许

小淹派出所民警

在工作中获知一起涉枪线索

经过侦查

民警锁定了嫌疑人身份信息

并抓获嫌疑人陶某

在其家中搜出1支火铳及相关配件

目前

陶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

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火铳也是枪支!!

非法携带、持有、私藏枪支以及火药等涉枪涉爆物品是违法行为,广大群众要以案为戒,如在家中发现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要主动上交公安机关。如发现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什么是“非法持枪”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国家禁止任何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根据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持有非军用枪支两只以上(含气枪)便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持有军用、警用枪支一支以上,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什么是“非法制造枪支”

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制造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制造包括制作、加工、组装、改装、拼装、修理等具体方式,无论采取哪一种方式进行制造,也无论是否制造成功,抑或是自用还是出售,只要实施了制造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枪支、弹药、爆炸物管理的法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触犯这一罪行的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