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湖南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将于1月14日启幕,700多名省人大代表即将赴会履职。即日起,红网时刻新闻开设《人民的代表》专栏,讲述省人大代表的履职故事,看他们如何为百姓代言。
徐健。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李慧芳 长沙报道
【代表名片】
徐健
湖南省十三届、十四届人大代表,也是一名执业律师、益阳市律师协会会长、益阳市新阶联主席、湖南天声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在担任省人大代表七年多的时间里,徐健把“人民代表为人民”作为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利用自己的法律专长,聚焦行业和民生焦点,通过代表建议、调研座谈等方式来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做法治路上的忠实践行者与守护者。
【履职故事】
履职过程中,徐健代表发现,人大代表和律师这两个身份有着许多相通之处,其本质都是为人代言和发声。作为一名律师,徐健需与各行各业的人士打交道,处理各种各样的案件,并从中去总结和发现共性问题和法治漏洞,积极行使人大代表权利,推动解决这些问题。
推动讼费主动退还机制在全省执行
2024年4月28日,湖南省高院、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规范诉讼费收执退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当事人选择“由法院自动退付”诉讼费的,执收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生效后15日内依法依规办理退费。收到省财政厅答复后,徐健内心特别激动:“当人大代表多年来,这是我投入精力最多、过程最难,但成就感最大的一件建议。”
事情起源于工作中徐健常收到诉讼当事人反映在法院申请退还诉讼费十分困难。徐健将这件事情放在了心里,并在大量调研后了解到诉讼费申请程序繁琐、等待时间长。
诉讼费退费关系营商环境的优化,针对这一问题,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徐健提出了《关于设立主动退还胜诉方诉讼费制度的建议》,与省直相关部门不断跟进建议办理情况,并在多个场合不断发声,呼吁设立主动退还胜诉方诉讼费制度。
最终,推动省高院同意在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试点诉讼费主动退还机制,并最终形成了《关于规范诉讼费收执退管理的实施意见》在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执行。
推动“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站住脚”
湖南一村民,违反了其村“村规民约”中的烟花禁放规定,被村委罚款1000元。村民不服上诉至法院,认为村委不是行政单位,没有执法权,法院判决该村委会退还村民1000元。
该事件在当地引起了较大轰动,在基层走访调研时,徐健了解到了该案件,认为究其原因是“村规民约”部分条款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于是,徐健走访了其所在的益阳市30多个村和社区,深入调查研究了各地的村规民约、社区居民公约,并组织法律专家分析论证,最终在省人大会议上提出《用好“村规民约”,服务“基层善治”的建议》。
建议得到了省人大、省司法厅的高度重视,2019年湖南省七部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所有“村规民约”都要经过法治审查,大大推动了基层治理的发展,健全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为弱势群众发声传递法律温度
细心的人们会发现,大街上我们常见的环卫工人当中,有不少年龄偏大者,不少在岗环卫工人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因为年龄问题,在当前政策下,他们大都无法参保,一旦因公受伤,赔偿问题就会成为事故处理的焦点。
“超龄”环卫工人因工受伤的,有没有被认定为工伤的可能?
徐健了解到该问题后,查阅了大量资料和法律条规,确定从法律层面上,“超龄”环卫工人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
但现实中,现行的工伤参保政策让用人单位无法为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环卫工人办理工伤保险,导致了用人单位出现用工难、用工风险大的现实困境。
为解决这一难题,徐健又在省人大会上提交了《关于加快推进将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环卫工人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的建议》,建议得到相关单位和部门的高度重视,在多方协调和市州试点的基础上,2024年12月26日出台了《湖南省超龄人员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的文件,从此为“超龄”就业人员撑起“工伤保障伞”。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作为一名律师,能为人民群众做点什么?”徐健经常会用这个问题询问自己。在担任省人大代表的这7年多时间里,他始终因“肩负重任”而不敢懈怠,带着感情和责任,努力发挥自己的法律专长,精准传递人民群众的声音,当好民意“连心桥”。他说,今后他将继续以饱满的履职热情,为法治湖南、法治社会建设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