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县乡人大工作36法》的计与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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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县乡人大工作36法》的计与绩

年关将近,快递小哥们正马不停蹄地奔走在城市和乡村,快马加鞭将大家网购的物品送达。

“相比往年这个时候,车辆临时停靠、末端投递带来的问题,现在感觉少了很多。”王峰是怀化市的一名快递小哥,平时工作本就很累,而送快递时候,还得担心临时停车违规的问题。

“市里专门针对我们快递行业出台了一项规定,去年9月起正式实施,对行业内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规范。”王峰说的规定,正是《怀化市促进快递业发展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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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促进快递业发展若干规定》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现场。

该规定从推动怀化快递业高质量发展着手,采取“小快灵”立法形式,全文不设章节,共16条,是湖南市州首部有关快递业的地方性法规,也是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创撰完成《怀化市县乡人大工作36法》(简称《36法》)以来,在立法领域结出的首个硕果。

何为《36法》

《36法》是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地方人大工作方法专题调研,对市、县、乡三级人大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全面梳理总结而形成的制度性成果。

2023年,湖南省委决定开展“走找想促”活动。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决定把握这一时机,设立专项课题,成立创撰专班,构建形成指导市县乡人大工作实践的工具书。

“创撰市县乡人大工作法,就是把零散的东西系统化,把感性的东西理性化,把重复的工作机制化。”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万千说,《36法》旨在指导和推动基层人大工作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

《36法》创撰专班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观潮君:“我们深入13个县市区、89个乡镇街道人大,开展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3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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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法》。

调研过程中,创撰专班发现了基层人大的不少好做法、好经验,但同时也发现,一些制度已不适应新时代新要求,一些工作精细化、精准化程度有待提高,一些规定还比较原则,操作性不强,不能满足人大及其常委会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需要。

此外,创撰专班全面梳理1954年以来特别是1998年怀化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市县乡三级人大探索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工作经验,并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对市县乡三级人大工作的基本规律、基本方法进行系统总结提升。

最终,在2023年12月,近5万字的《36法》创撰完成。

《36法》采用“工作方法+实操规范+案例实证”的体例,从党的领导、会议议事、立法、监督、决议决定、选举任免、人大代表、基层基础等八个方面入手,分类分项介绍了基层人大各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适用法规、重点任务等。

既简明扼要阐述了法定职责、法定程序和法定方式,又通过鲜活案例,介绍了基层实践中探索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基层人大工作立了标、打了样。

2024年初,《36法》正式在怀化各级人大系统推广。

一年来的成效

推广一年来,成效如何?

随着《36法》的推广,进一步规范了怀化市各级人大系统履职行权,一定程度上补齐了基层人大工作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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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县人大探索将代表联络站建在产业链上,助力重大产业发展。

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在学习后表示,《36法》是开展人大工作的一盏“指路明灯”。

比如,溆浦县北斗溪镇松林大桥是北斗溪镇通往松林集市的必经之路,因大桥年久失修,两边防护栏大面积损坏,为了避免安全事故,村民自发用木头捆绑设置简易围挡。

2024年1月,镇人大主席团接到松林村群众反映后,马上将此事向镇党委政府反馈,之后,松林大桥护栏翻修项目列入了2024年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人大代表多次实地查看,并征求周边群众意见,最后决定在松林大桥两边重新翻修水泥防护栏,为群众出行增设了一道“安全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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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溪镇松林大桥修复前后对比图。

《36法》在第三十五法“乡镇人大事 主责要扛牢”中提到,乡镇人大要聚焦乡镇党委中心工作、人民政府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情况,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项工作评议,督促政府依法行政、改进工作。

北斗溪镇人大主席周武说:“以前因为很多基层人大工作的职责比较模糊,处理起具体问题来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做。现在有了《36法》,对我们的权责划分更加清晰,处理起问题来我们也更有底气、有方向。”

不只是办理基层民生实事,在评议、监督方面也更加有力、有效。

2024年5月28日,参加通道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曾垂亮不由得出了回“汗”。

会上,5个县政府组成部门的“一把手”接受25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10名人大代表的工作评议,并同步对5名单位“一把手”进行履职评议和专题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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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8日,通道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现场。

作为被询问对象之一,曾垂亮坦言,尽管事先做了相应准备,但谁来发问、问什么,还是出乎了他们的预料。

随着一个又一个社会关切、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接踵而来,让坐在会场里的被询问对象感到紧张和压力。

“好在平常工作做得还算扎实,回答还算不错。”曾垂亮回忆道。

《36法》第十七法“评议应客观 整改更重要”中规定,评议内容要准、评议调查要深、测评项目要细、整改督办要严等4点实操准则,并附上2023年制定出台的《鹤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监督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的办法》实例,供学习参考。

在通道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华看来,通过评议这种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任后监督,对部门的工作将起到推一把的作用。

这部“工具书”好在哪

《36法》推广一年多来,不仅在怀化本地多项工作推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认可,还吸引省内其他市州人大系统,甚至湖北、河南、内蒙古、甘肃、重庆、广东等外省人大工作人员点赞或上门“取经”。

作为基层人大工作的一本“工具书”,引发如此广泛的关注,我们或许应该要思考,怀化人大的这部“工具书”好在哪?

管用的办法才是好办法。

基层是离群众最近的地方,既是政策的最后一公里,也是社会问题显现的最前沿。因此,基层往往又是矛盾相对集中,工作困难相对易发的地方。

如何确保工作按部就班、有条不紊地顺利推进,是不少地方面临的难题。而对于不少地方而言,推进基层工作不够顺滑,一个重要原因是在于方法不对、章法不足、办法不多。

怀化人大推出《36法》,之所以能够收获这么多肯定,无非两个字,管用。基层人大通过这部“工具书”,的确能够找到推进工作的方法和解决难题的办法。

基层创新,必须重视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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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县乡人大工作36法》培训现场。(图源:怀化日报)

任何时候都要重视“实践出真知”。

怀化人大的《36法》,一方面来自当地的基层案例,另一方面,来自过去的历史资料。

可以说,是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

基层工作,很多是具体的事务性工作,如果照搬照抄理论,是无法解决所有问题的。

就像老农看一眼秧苗就知道收成如何,老工人看一眼钢水的颜色就知道温度是多少一样,很多“知识”和“答案”要靠大量实践积累。

而《36法》正是将怀化当地人大系统的实践经验进行集纳,所以管用、实用。

改革创新不能“唯新”。

当下一些地方,强调制度上的改革创新,这固然没错,但在实践中,一些地方的创新却走样变形,甚至滋生为了创新而创新的形式主义。

严格意义上来说,怀化人大《36法》并没有很多“新东西”,而是老经验的整合提炼,但却效果不俗。

这或许应该引起一些地方的思考,改革创新未必一定“唯新”,把基层好的工作经验、好的工作方法进行梳理整合并进行推广,同样也能有好的效果。

多总结成功的经验,反思失败的原因,就是进步的阶梯。

大道至简,何必以繁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