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超市里的槟榔频频被盗
老板查看监控发现
一名男子趁其不备
将门口货架上的槟榔偷走
先后有20袋槟榔“惨遭毒手”
近日
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
深入推进冬季行动
紧盯民生小案
姜畲派出所民警循线追踪
抓获一名多次盗窃犯罪嫌疑人
经查
该男子名叫李某
无固定职业
李某交代
由于他嗜好嚼槟榔
但手头紧张
便起了“歪”心思
8月以来
共盗窃该小超市内槟榔
8次共20袋
目前李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说法:
广大群众可以案为鉴,不断提高防盗防骗意识,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店铺经营者可完善安防措施,留心可疑人员,避免财物被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盗窃罪。
2013年4月2日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