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广播电视台,去年年末,王先生(化姓)的父亲离世,留下了一笔不小的遗产。在办理完父亲的身后事后,王先生开始着手处理继承手续。却意外得知,父亲竟然有3个未曾公开的非婚子女。按照法律规定,所有合法继承人需到场签字,放弃继承权,方可完成遗产的过户手续。然而,王先生多方打听,始终无法联系到这几位神秘的“兄弟姐妹”。
就在事件陷入僵局的时候,王先生从中华遗嘱库得知,父亲在2022年的时候,亲自订立了遗嘱。遗憾的是,王先生的父亲刚立完遗嘱,过户手续还未完成,就离开了人世。
不过,这份遗嘱成为了王先生解决继承纠纷的关键。他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办理继承。
对于此事,潇湘晨报记者咨询了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冯沁涓,冯沁涓表示,只要遗嘱合法有效,就应当尊重逝者生前愿望,按照遗嘱内容执行财产分配。“王先生按照合法有效的遗嘱执行财产分配,尽管可能过户手续未完成,即使有其他子女出现,也不影响遗嘱继承事实,不影响后续过户手续。”
冯沁涓介绍,“不动产的继承程序会比较复杂,需要通过法定程序进行产权转移,并且要在房产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虽持有遗嘱,但仍需提供继承的公证书或者法律文书才能办理过户。”涉及到房产继承时,一般都需要到公证处进行继承公证。公证处会核实遗嘱的合法性,并确保所有相关的法定继承人都同意遗嘱中的分配方式,“这就需要所有法定继承人都到场。如果有继承人不同意或者存在其他争议,比如遗嘱是否有效、财产分配不公等问题,可能还需要通过诉讼来解决。”
此外,冯沁涓表示,其他兄弟姐妹出现不会影响继承,“虽然法律上规定了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同样享有继承权,但仅针对法定继承,本案属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继承仍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