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长沙市长沙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开慧镇开慧村一村民家中,疑似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接到举报后,长沙县应急管理局、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联合开慧镇政府等相关部门迅速到场处置。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在民房内发现大量烟花爆竹,经清点,共放有897件烟花爆竹,且周围无任何消防设备,未设置任何安全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潮、通风、防静电、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明显违反安全规定,构成重大事故隐患。
“民房内存放大量烟花爆竹,尤其是堆放在狭小且环境复杂的空间里,没有任何消防安全设备,冬季天气干燥,如果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警示教育,并安排将涉案烟花爆竹暂扣至长沙县民爆仓库。
12月3日,长沙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行政拘留七日。同时,长沙县应急管理局将依据《长沙县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当前即将迎来烟花爆竹销售高峰,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不少人心存侥幸,铤而走险,长沙县应急管理局将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发现一处、打击一处、取缔一处,保持高压态势,推动“打非治违”行动取得实效。